解嚴後的台灣不自由與不民主
賴中強
2025年9月10日,台灣的「解嚴天數」超越「戒嚴天數」,
但福爾摩沙的主人,請您不要忘記:
雖然,1987年7月16日解除戒嚴,但是,沾滿血腥、負責執行戒嚴的警備總部,依然持續運作至1992年7月31日,解嚴後最後兩任司令官是陳守山、周仲南。
解除戒嚴後,台灣人依然沒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1987年8月30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蔡有全與許曹德提案將「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台高檢立即以叛亂罪偵辦,1988年1月16日蔡許分別被判刑十一年與七年。解除戒嚴後,非軍人不再受軍事審判,接手警備總部處理叛亂案件的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是陳涵,負責叛亂罪案件偵辦的是陳耀能、葉金寶、孫長勛。
1987年11月,警備總部轄下負責「管訓流氓」的岩灣、泰源、東成職業訓練總隊與綠島指揮部發生監獄暴動,警備總部調動軍方特種部隊鎮壓,造成多人死亡。岩灣暴動後,警備總部將數十名主要人犯轉移至綠島監獄關押, 12月1日再度爆發暴動。陸軍空降特戰司令部獨立第七一旅(鳳雄旅)負責鎮壓,造成八名受刑人死亡,20多人輕重傷。
解除戒嚴後,台灣人的集會自由依然不受保障。1988年5月20日到北上抗議的農民,被鎮暴警察打得頭破血流,林國華等十九人被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到三年。
解除戒嚴後,台灣人的出版自由依然不受保障。1988年12月10日鄭南榕的自由時代周刊,因為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雜誌被查禁。1989年4月7日,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侯友宜持檢察官傳票拘提鄭南榕,鄭南榕於雜誌社內自焚而死。
解除戒嚴後,台灣人的音樂創作自由依然不受保障,新聞局執行禁歌檢查至1990年。趙一豪演唱的搖滾專輯《我把自己掏出來》,是台灣最後一張禁歌專輯。
1990年7月21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獲76名中國福建漁民違法入境,將「閩平漁5540號」封艙遣返,該船擱淺在中國沿海,當地漁民登船發現艙內有25人因缺氧死亡。幾周後,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再將50名中國偷渡客遣返,搭乘「閩平漁5202號」返回福建, 8月13日,軍艦與漁船發生碰撞,導致漁船斷裂翻覆,船上有21人溺斃。
1991年5月9日獨台會事件,調查局逮捕陳正然、廖偉程、林銀福、王秀惠,引發各界抗議。立法院於1991年5月22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年100行動聯盟「反閱兵,廢惡法」行動,1992年5月15日,立法院修正刑法一百條,除非有強暴脅迫行為不成立內亂罪。至此,人民方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
解除戒嚴後,台灣依然不是民主國家,決定統治者的真正機制,並非人民或民選國會議員的投票,而是中國國民黨內的宮廷鬥爭。1988年蔣經國過世後,無論1988年1月27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推舉代理黨主席時宋楚瑜的「臨門一腳」,或者是1990年2月11日國民黨臨時中央委員全體會議決定總統提名人選「起立鼓掌派」與「無記名投票派」的對決,其本質,都是中國國民黨內權貴集團的宮廷鬥爭。
1990年3月總統選舉,李登輝當選總統,有投票權的752名國大代表中,只有84位是1986年在台灣投票選出,其他多數是1947年在中國各省選出。
1990年5月2日,李登輝提名時任國防部長、軍事強人郝柏村出任行政院長。
1990年6月21日,大法官解釋《釋字第261號》,要求未定期改選的萬年中央民意代表應在1991年12月31日前終止行使職權。
直到1991年12月21日,台灣才舉行第一次全體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直到1992年12月19日,台灣才舉行第一次全體立法委員選舉。
直到1996年3月23日,台灣才舉行第一次總統民選。
中國國民黨思想教育的箝制,更是持續至本世紀。2000年,大學聯考廢考三民主義,2005年高中取消三民主義課程。
中國國民黨黨化司法的終結,要到2011 年《法官法》立法,而高等教育例如台大的中國國民黨黨組織,則至今陰魂不散。雖然1993 年《人民團體法》已規定「政黨不得在大學、法院或軍隊設置黨團組織。」1995年中國國民黨祕書長許水德仍然公開說「法院也是執政黨的」,一直要到2011 年《法官法》,明定「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隔年的退黨統計顯示,法院體系約有25%為黨員,檢察體系約有20%為黨員。而台大農學院作為中國國民黨原北知青最紮實的黨組織所在,森林系袁老師,持續在最近一次台大校長遴選中呼風喚雨。
福爾摩沙的主人,請您、請您記住,台灣的民主化尚未完成:
1. 台灣至今還沒有自己的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次增修條文是1991年4月國民大會制定,條文內容主要是由中國選出的老國代退職前臨去秋波制定的,老國代把自己一輩子無法實現的「反攻大陸」夢,寫進憲法,其後的再修正,必須有四分之三的絕對多數。雖然1991年12月21日,台灣舉行第一次全體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但這就好像奴隸主對奴隸說:從今以後,你們都是自由人,自由人的四分之三多數,有權修正老奴隸主制定的憲法條文,包括國號、國旗、國父、國民、固有疆域、統一誡命,都可以修正,「只要反對修正的少於四分之一」,這就是自由人的「修憲權力」,也是台灣人身為奴隸後代與被殖民後代的悲哀。
2. 台灣至今沒有自己國家的名稱,國家定位與中國關係糾葛不清。當年行政院長郝柏村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草案,老將軍把自己的中國鄉愁寫進法律,以一國兩區,界定台海雙邊。
3. 台灣至今沒有健全的政黨體系。沾滿二二八與戒嚴血腥的中國國民黨,至今仍是國會最大黨,他以中國為名,在黨章中高舉連胡公報五願景,要與中國簽訂一中和平協議。台灣主要政黨中,並沒有對兩千三百萬人台灣共同體忠誠、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忠誠的反對黨。
福爾摩沙的主人,台灣的民主化,至今尚未完成!
(轉載自:賴中強 2025/9/9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