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眷改2.0,這是劫貧濟富,不是居住正義!

羅智強眷改2.0,這是劫貧濟富,不是居住正義!

賴中強

羅智強眷改2.0,這是劫貧濟富,不是居住正義!

羅智強及許宇甄提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排入立法院週二(1/13)院會的第二案,只要韓國瑜(韓與許宇甄同為雲林張家班)週二再召開一次黨團協商,週二(1/13)或週五(1/16)院會就可以強制表決、三讀通過。

原本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本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於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政府興建分配者。二、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三、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羅智強要把適用範圍改成「本條例(1996年2月5日)公布施行前」,也就是擴大適用於1981年到1996年2月5日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

其實,1981年到1995年這十五年間,已是國家大幅推動興建現代化國民住宅以及開始推動舊眷村改建的時期。這段時間國家所興建的軍眷住宅,幾乎都是結構堅強的現代大樓,甚至許多位於都市精華地帶,例如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這早已不是竹籬笆年代的老舊眷村了!羅智強及許宇甄卻要將其納入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這是要全體納稅人出錢幫千萬富翁蓋豪宅,使特定人成為億萬富翁。這不是居住正義,這是劫貧濟富!

以大安國宅為例,原本就是大安新村、建南新村、建國新村、富台一村、電聲二村等眷村改建,1984年完工。大樓是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互助營造承建。附圖翻攝房仲網站,建物33坪,三房兩廳,售價約四千萬元。

沒錯,屋齡42年是可考慮都更。但都更是住戶的事,政府早在《都市更新條例》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設下各種獎勵優惠,何必由國家出錢,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幫這些千萬富翁蓋豪宅?軍眷勞苦功高?別忘了,這些大樓建物早已開放買賣,可能多次轉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更直接規定:「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軍眷住宅,其使用人不具原眷戶身分而領有房屋所有權狀者,比照原眷戶規定辦理之。」

以附圖房屋為例,大安森林公園旁33坪大樓建物,國家出錢幫屋主「眷村改建」,就算不考慮都市更新獎勵容積新增建坪利益,四千萬的老屋,就算都更原屋主一坪換一坪,33坪大安森公園第一排新屋,應該七千萬跑不掉!當年愛國獎劵第一特獎,最高也不過一千萬元。羅智強拿納稅人的錢,要發給大安區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屋主,每戶三張千萬特獎!請問:憑什麼,由國家出錢?憑什麼,由納稅人出錢!

羅智強常高舉居住正義,請問有四千萬資產的成功國宅與大安國宅屋主,是當前國家推動居住正義應優先照顧的對象嗎?這對得起還在領租金補貼的年輕人嗎?

這個法案三讀之前,羅智強、許宇甄、韓國瑜難道不用告訴全體國民,國家需要為這個眷改2.0支付多少經費嗎?

經民連將於明日(1/13)上午九點二十分,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羅智強眷改2.0全台『老舊』眷村清單」請大家一起來看,這個錢坑有多大,這個提案有多離譜!

(轉載自:賴中強 2026/1/12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