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座談會/歡迎報名參加!!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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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憲法第72條與第37條的字面規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並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一般來說,這似乎是一道不可違逆的規定,然而,當我們身處於憲法法庭功能癱瘓、國會多數與行政部門陷入政治僵局時,這是否仍為總統與行政院院長的絕對義務?
這當中最關鍵的問題即為:我國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在憲政體制中的角色定位,究竟為何?
當一項法案具有顯著且重大的違憲爭議,甚至可能動搖民主憲政的根基時,總統公布法律與行政院院長的副署,難道僅僅是為了完成程序的「機械性絕對義務」?抑或是,總統得本於其憲法忠誠義務,就法律是否違憲進行斟酌判斷?
進一步地,如果承認上開判斷,那麼該判斷的效力與界線又為何?在何種情況下,總統可以正當拒絕公布法律、行政院院長可以拒絕副署?這不僅僅是法律上的攻防,更是政治實務上的難題。此外,面對當前的憲政僵局,且毫無溝通可能的情況下,除了被動接受違憲法律生效,行政權是否還有其他積極的憲政作為可以採取,以化解當前的憲政危機?
當然,每一個選擇都有代價。我們也不能忽視拒絕公布或拒絕副署之後,接踵而來的法律後果與政治效應。為了面對這些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難題,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邀請了張嘉尹、林佳和、蘇彥圖、陳方隅四位橫跨法學與政治學的重量級學者,並由周婉窈教授擔任主持。我們不只談法條,更要談在現今險峻的局勢下,如何透過憲法解釋與政治智慧,為台灣尋找一條可行的出路。
誠摯邀請您的參與!
【活動資訊】
時間| 11/27(四)18:30
地點| 台大校友會館
主持|周婉窈(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講者|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彥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主辦|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5/11/21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