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5/4:憶台灣獨立先行者 蔡有全逝世日(1951~2017)

歷史上的5/4:憶台灣獨立先行者 蔡有全逝世日(1951~2017)

邱萬興

蔡有全的一生,為了追求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終極目標就是台灣共和國的成立。「活路只有一條:台獨!」這是蔡有全生前最喜歡說的一句話。

蔡有全是1951年8月,出生於高雄縣彌陀鄉南寮村人。因為家裡窮困,高中到新竹聖經學院就讀,半工半讀完成學業。長老教會的台灣意識對他影響很大,透過基督教,打開他看世界的眼睛,奠定了他神學的基礎。1970年就讀台南神學院,1975年到台中東海大學修一年學分,認識了革命伴侶周慧瑛,後來取得台南神學院碩士學位。

1979年蔡有全畢業台南神學院,取得道學碩士,被派往台南烏頭教會傳道。同年8月,投入美麗島雜誌擔任經理秘書工作,負責雜誌發行。因參與高雄市鼓山事件與美麗島高雄事件,大逮捕後,被偵訊二十多天,遭到特務的嚴重刑求,蔡有全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1984年9月,蔡有全出獄後,投入周清玉創辦的關懷中心人權工作,加入《新潮流》雜誌社,認識了邱義仁、吳乃仁和洪奇昌,後來投入台灣人權促進會,除了推動人權工作,他與鄭南榕推動反戒嚴綠色行動與二二八事件平反工作。

1987年解嚴前後,是台灣政治改革的分水嶺,那是一個台獨勢力崛起的關鍵年代。1987年8月30日,在林永生、蔡有全、林樹枝、陳信銘等人的積極籌備下,許多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受難者,群聚在台北市國賓大飯店國際廳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這場政治犯的集會,像是開一場綠島英雄好漢的同學會。

許曹德提案 「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

「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在討論組織章程時,許曹德提案發言,要求大會把「自決條款」修改為「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第三條第二項組織章程裡。許曹德話一說完,眾人皆譁然。主持人蔡有全要求舉手表決,出席政治受難者共有142位,獲得92票多數通過。

當天,聯誼總會選出的會長是魏廷朝、副會長柯旗化。在大多數政治犯的贊同之下,大會仍然通過把「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組織章程裡,內政部隨即表示其主張違反基本國策。

8月30日當天晚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移師到台北市的金華國中操場,舉辦一場盛大的演講會。蔡有全在演講會上,公開聲明他主張「台灣獨立」。剛好給國民黨一個機會,台灣高檢署依法嚴辦,把「台獨提案人」許曹德和「公開主張台獨」大會主持人蔡有全,一齊起訴。

會長魏廷朝與副會長柯旗化都婉拒出任正副會長一職,讓剛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形同群龍無首。

台灣高檢署密集對蔡有全、許曹德發出第三次傳票。蔡有全面對排山倒海的全面追殺,「我已經準備讓他們關」,曾因美麗島事件坐牢的蔡有全,堅定說出自己坐牢的決心,少則十年,多則無期徒刑。

蔡有全說:「台灣獨立已經說出口,絕對不能讓他崩盤。我投入民主運動是出自內心對歷史與神學的反省,我的基本體認就是台灣的解放,不但台灣必須建國,台灣社會也必須獲得解放,讓台灣就是台灣,建立一個公義與和平獨立的台灣國,這是我追求的理想。」

蔡有全、許曹德兩人於1987年10月12日首度出庭,由台灣高檢處檢察官葉金寶偵辦的「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的台獨案,他們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遭到重罪收押,這是兩人二度牢獄之災。

蔡有全在法庭外對著聲援群眾說:「在這裡,小弟由心底向大家說十二萬分的感謝,三次傳訊,今天我們來出庭,並不表示台灣人怕國民黨的監牢,或是台灣人怕國民黨的審判,是因為願意讓這場國民黨主動挑起的政治鬥爭,我們能做準備。台灣人的腳步很堅定,台灣人建立自己自主、有尊嚴的國家是歷史的任務。台灣人的路,需要大家心連心,手牽手,繼續來完成。」

1987年10月19日,台灣長老教會發動數百位牧師與教友,組成「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之自由」牧師聲援團,展開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10月30日,國際特赦組織將蔡有全、許曹德二人列為良心犯,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蔡有全在獄中寫了一本五萬字的答辯書:「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在全台舉行29場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在台灣街頭一波又一波高舉「台獨有罪嗎」旗幟前進。

解嚴後首宗「台獨叛亂案」判決 全台聲援行動啟動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總統因病去世,第一位台灣籍總統李登輝順利接班。三天後,1月1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11年,許曹德有期徒刑10年。

蔡有全與許曹德在法庭上面不改色高呼:「不服判決,台灣應該獨立!」、「亡國判決,台灣應該獨立!」這是解嚴後第一個因政治意見的表達,被當做「叛亂行為」處理的案件。

他們的犧牲換來台灣獨派與政治受難者追求台灣獨立的意願,「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與社運團體都義無反顧地投入這場聲援活動,鄭南榕、林樹枝等人開始舉辦策劃全島性的聲援活動,透過數十場遊行、演講會,要求「釋放蔡有全、許曹德」。

為了延續聲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曾經三度入獄的政治犯黃華與鄭南榕、林永生、林樹枝等台獨前輩,他們有共同的理想,堅持「台灣人民有權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理念,致力推動台灣獨立運動。

從1988年11月16日開始,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以四十天的時間環島一週,喚起全民認同台灣,關心台灣前途。

1989年周慧瑛代夫出征,在台北縣高票當選省議員,蔡有全與許曹德直到1990年4月4日,才被李登輝總統特赦出獄。蔡有全第二次出獄後,曾投入1995年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

2000年政黨輪替後,陳水扁總統邀請他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17年5月4日,蔡有全在家中陪伴孫女,因心肌梗塞病逝於家中,享年67歲。

在威權壓迫的年代裡,我們一起走過動盪悲泣的歲月,感謝民主前輩的犧牲奮鬥,終能打破國民黨的威權體制,台灣才能有今天的民主自由。他們的犧牲與苦難故事應該被發掘、保存與教育,讓每一個世代的台灣人,都能夠深刻感受來自於上一代的光榮史詩。

(轉載自:邱萬興 2026/5/4 臉書貼文

1987年8月30日當天晚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在台北市的金華國中操場,舉辦一場盛大的演講會。蔡有全擔任主持人,在演講會上,公開聲明他主張「台灣應該獨立」。
攝影/邱萬興
蔡有全說:「我主張台灣應該獨立,台灣也必須建國,讓台灣建立一個公義與和平獨立的台灣國,這是我一生追求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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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0.12蔡有全、許曹德被台灣高檢處依叛亂罪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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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30日,台北縣板橋聲援蔡許案,高舉台灣要獨立的布條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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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30日,台北縣板橋聲援蔡許案,高舉台灣要獨立的布條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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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台北市聲援蔡許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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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蔡有全在獄中寫了一本五萬字的答辯書:「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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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16日,蔡有全因主張台灣獨立,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11年。
蔡有全在法庭上面不改色高呼:「不服判決,台灣應該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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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5月20日,盧修一立委與蔡有全、周慧瑛參加反政治迫害大遊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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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蔡有全與戴振耀參加鄭南榕殉道28周年紀念活動,這是二位台獨前輩最後的公開活動,5月4日蔡有全因心肌梗塞過世,戴振耀在11月19日因癌症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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