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2026.01.30第三場記者會新聞稿

【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2026.01.30第三場記者會新聞稿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了抗議藍白兩黨讓立法院成為「特權院」、「解套院」與「瀆職院」,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週五(1/30)前往立法院抗議。
經民連指出中國國民黨立委游顥所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修正草案,欲修改現行條文第4條第2款以及第34條,將附隨組織之定義限縮,並溯自本條例自2016年適用。此修正草案將為救國團、婦聯會解套,認為只要曾隸屬國家者,其所接收的財產就不用歸還。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認為,此修正草案完全無視轉型正義及司法院大法官第793號解釋之旨意,讓台灣轉型正義大走到退路。

▍救國團、婦聯會過去就不是公益團體,而是貨真價實的附隨組織!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指出,《黨產條例》將「附隨組織」納入追討範圍,係因部分組織與特定政黨有密不可分之關係,受特定政黨實質控制、協助其鞏固政權,並受有違反民主法治之財產,故應將附隨組織一併納入,以避免政黨透過附隨組織區隔規避、淡化威權時期應面對之責任。救國團、婦聯會之所以被認定為附隨組織,即因其實際上受中國國民黨在人事上、財務上或業務經營上控制,而應被共同重新評價其財產取得之正當性。

救國團係1952年於中國國民黨中改會討論後成立,該會議紀錄便已提及「救國團為本黨領導青年運動之外圍組織」、「優秀青年應積極吸收入黨」等語,可見救國團成立目的,就是為了服務中國國民黨的黨務。除此之外,曾任救國團主任的潘振球於1982年之演講,亦提到:「我們要把工作做得更好,真正把愛國青年團結起來,為蔣主任​分憂,為黨分勞」;另外於1986年時,在中國國民黨中常委會議中報告更提及:「本團(即救國團)今後在本黨的政策領導下,繼續加強辦理」,以上種種事證皆可證明,中國國民黨和救國團存在毋庸置疑的「上下權力關係」。

而在人事連結上,更無任何推諉之餘地,包含救國團第一任團長就是蔣介石,首任主任就是蔣經國,救國團亦直接隸屬在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組織之下。此外,第六任救國團主任李鍾桂任職之故事,亦可彰此事實。1987年3月8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蔣經國將李鍾桂找來,問她「對救國團有何看法?」李鍾桂答說與救國團沒什麼淵源。蔣經國聽後說:「我要妳到救國團來。」李鍾桂答:「不行啊!目前基金會有很多計畫正在推動,我沒有辦法去。」蔣經國卻不再多說一句,只說:「再會!祝妳健康。」見李鍾桂仍像柱石般杵在原地不死心的說:「不行啊!怎麼可以這樣?」侍衛長走過來催促她「可以走了。」李鍾桂便在不得不於3月16日就職,轉而接掌救國團主任。連當事人「明示」不願意的情況下,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都能直接將其任命為救國團的團主任了,救國團要怎麼與中國國民黨無關呢?

在業務經營上,救國團更是協助鞏固中國國民黨統治的政治打手。例如:1971年時,中國國民黨政府成立「春風會報」,結合教職員、調查局與「救國團」配合相關工作內容,於校園中成立「校園安定小組」,監控校園、蒐集情報、打擊異己;在1975年4月2日國民黨第10屆中常會第417次會議紀錄附件(五)「安詳專案」中,亦清楚記載為了防制「台獨」叛國活動,而指示「救國團」監控海外學人及家屬。

▍婦聯會收受「不樂之捐」是事實,不要再避重就輕、混淆視聽!

針對婦聯會日前表示其「自始即非由中國國民黨捐獻或出資成立」,我們要指出,1950年代末期開始,婦聯會便經由中國國民黨召開共74次分配會議,獲得非常大比例的「不樂之捐」,且其中每一筆不樂之捐,都有國民黨黨務及威權體制之行政權的介入,這是法院認定的事實,毫無爭辯空間。

這些「不樂之捐」之程序,是在結匯算美金時,每一元美金先扣除新台幣五角,比例約為1/80,程序上採取先扣款,再行領款,所扣下之款給予收據,直接載明勞軍捐。然而,這個捐款明顯是威權體制下之非自由意願,其扣款程序本質上就是課稅。而這樣的扣款在無任何法源之情況下,很明顯地就是「不樂之捐」!

此外,關於人事及業務部分,中國國民黨原來是藉蔣宋美齡及其影響力與社會關係,主持婦聯會之業務活動,此部分併同觀察婦聯會最初之章程即可知:婦聯會之常務委員及委員之任用均控制於蔣宋美齡之手,而蔣宋美齡與中國國民黨關係非常深入,其在國民黨之影響力也十分受外界重視,這是眾所皆知之事。婦聯會現在要忽略上開事實,甚至玩弄文字遊戲,據此稱其未受中國國民黨的資助,或是未受中國國民黨控制云云,根本就是在混淆視聽、呼嚨民眾。
其實,《黨產條例》最主要之目的,係在「利益取除」的概念,即著重於回復財產原有歸屬秩序,類似於民法當中「不當得利」的制度設計,是在調整、矯正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生的不當財產損益變動,性質上屬「對物不對人」,且第5條也明定排除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之正當財產,已相當程度衡平了法治國原則與轉型正義之需求。

況且,以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獲得之財產,自始根本不受財產權之制度性保障。民主法治原則自立憲時便存在,用非法程序獲得之財產,應歸還國家或原所有權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此時婦聯會卻仍然指稱《黨產條例》是「淪為特定政治敘事與行政擴權相互支撐的工具」,根本沒有好好反省面對過去歷史所犯下的錯誤,令人髮指。

我們要一再聲明:救國團、婦聯會絕非單純的社會公益團體或非營利組織,而是中國國民黨為了貫徹黨意、延伸國家監控觸角所實質掌控的「黨產」與「政治工具」,其運作邏輯始終圍繞著鞏固黨國體制而生。

司法院大法官第793號解釋已清楚揭明,政黨因當時之黨國體制,憑藉執政優勢,以違反當時法令,或形式合法但實質內容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要求之方式,自國家或人民取得財產,並予以利用而陸續累積政黨財產,致形成政黨競爭機會不平等之失衡狀態。基於憲法民主原則保障政黨機會平等及建構政黨公平競爭機制之義務,國家應採取回復或匡正之措施,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

於此,請中國國民黨、救國團、婦聯會放過台灣、放過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要再以立法的方式取代司法,把該還給國庫、還給台灣人的錢,好好還回來!

▍楊智傑:我們不能讓「不當」變成「正當」,不能讓「過去的錯誤」變成「未來的權利」
今天,此時此刻,台灣正站在民主深化的關鍵十字路口。立法院修改《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企圖透過修法將特定組織排除在條例適用範圍外,或為其「合法化」開脫。我們必須嚴正指出:救國團與婦聯會的財產清查,不是政黨鬥爭,而是民主法治的補課。如果我們容許法律為特定組織量身打造豁免權,那不僅是對轉型正義的背叛,更是對公平競爭精神的踐踏。

一、歷史的真相:國家資源不應成為私人囊中物
要討論為什麼不能修改條例,必須先釐清救國團與婦聯會的本質,因為在過去威權體制下,黨國和所謂的社會團體是混淆不清的。
• 救國團:早期隸屬於國防部,接受政府大量預算補助,並無償撥用公有土地進行營利。它並非單純的青年服務組織,而是威權體制用來控制校園、進行政治動員的工具。
• 婦聯會:過去透過「勞軍捐」——一種變相的稅收,在缺乏法源依據的情況下,強行從進出口貿易中抽取資金。這筆高達數百億的資金,本質上是取之於民的公帑,而非個人或特定社團的私產。
當這些組織主張「財產合法」時,他們刻意忽略了最重要的事實:這些財富的累積,是建立在當時威權時期,台灣不民主的體制與不公平的資源分配之上。

二、法治的底線:法律不應為特定對象量身修法
《不當黨產條例》的精神在於「追還國家財產」與「落實政黨公平競爭」。目前的修法企圖,主要有以下三大謬誤:
1. 違反平等原則:法律應具備普遍性。如果救國團與婦聯會可以因為「歷史貢獻」或「轉型轉向」而豁免,那是否意味著所有曾依附權力獲取的利益,只要事後多做公益就能既往不咎?​
2. 架空憲法精神:大法官釋字第793號早已明確宣告《黨產條例》合憲。修法試圖推翻專業行政調查與司法解釋的結論,是立法權對司法、行政權的過度擴張。
3. 阻礙真相還原:若停止財產清查,我們將永遠失去釐清威權時期資源如何流向私人口袋的機會。

三、破除迷思:公益不能掩蓋不義之財
反對者常主張:「救國團做了很多青年服務」、「婦聯會照顧軍眷」,因此不該沒收財產。
我們必須強調:「功」不能抵「過」,「公益」更不能洗白「非法來源」。我們並不否定這些組織內部基層員工的辛勞,但組織所佔有的「不當資產」必須回歸國庫,交由國家統籌用於轉型正義基金、弱勢族群或教育資源。
如果我們容許一個搶銀行的盜賊將贓款捐出一部分做慈善,就免除其歸還剩餘贓款的義務,這符合正義嗎?

四、若修法通過,台灣將面臨的危機
如果立法院執意修改條例,讓救國團與婦聯會「就地合法」,將引發嚴重的後果:
• 民主倒退:宣告轉型正義的終結,讓台灣在國際社會追求民主價值的形象受損。
• 資源分配不公:這些組織繼續持有非法取得的精華區土地與龐大現金,這對其他依循正軌運作、公平競爭的非營利組織極其不公。
• 政黨競爭失衡:附隨組織的資產若能隨意轉移或保留,將成為特定政黨隱形的金庫,侵蝕民主政治的根基。

五、結語:將正義還給人民,將歷史留給真相
如同我們在中正廟進入第八年以來,對公民投入轉型正義行動的實踐,轉型正義必須建立在「真相「與「公義」之上。

我們呼籲立法委員:
1. 停止修法:不要成為阻礙轉型正義的歷史罪人。
2. 支持清查:讓財產回歸國庫,專款專用於轉型正義相關工作。
3. 正視歷史:讓救國團、婦聯會回歸純粹的社團法人,而非依附在威權紅利下的特權實體。

我們不能讓「不當」變成「正當」,不能讓「過去的錯誤」變成「未來的權利」。守護《不當黨產條例》,就是守護台灣好不容易換來的民主自由。

▍甘崇緯:拒絕任何削弱黨產條例的修法,把國產還給國家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公民團體的夥伴、關心轉型正義的市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也是要代表台灣前進參院新北新莊市議員的甘崇緯。

今天我們站在這裡,不是為了翻舊帳,而是要阻止一件正在發生的事:有人想用修法,把威權時代的不當利益,重新合法化;把人民好不容易追回來的轉型正義成果,一刀切掉。

我要先講一句最清楚的話——黨產條例不是報復,是基本的民主修復工程。

在威權年代,黨國不分,國庫通黨庫、黨庫通個人帳戶,國民黨可以用國家的名義、用特權的制度,去累積本來屬於人民的資產。黨產條例要做的,是把這段歷史的責任釐清,把不義的利益拉回到公共體系。

但現在國民黨卻提出修法,企圖把救國團、婦聯會這些典型的國民黨附隨組織排除在外。

他們的方法很簡單:把原本的認定標準「或」改成「及」,也就是從「符合其中一項就能認定」變成「三項都符合才算」。這不是技術性修正,這是直接把門檻拉到幾乎不可能通過,讓附隨組織從此難以被認定、難以被追討。

更荒謬的是,他們還想用一句「曾隸屬國家者,不在此限」,替救國團開後門。

但大家都知道:救國團在威權時代扮演的是思想控制的工具,它的人事、業務、財務運作長期受到國民黨實質掌控。就算某個時間點形式上掛在政府底下,也不代表它取得財產就是正當的,更不代表它脫離控制後,就自動變成「合法對價」的民間組織。

所以今天我們要嚴正指出:這種修法不是在修補法律,是在掩蓋錯誤,是在替特權解套。

如果讓它通過,人民辛苦追討回來的成果可能一夕倒退,轉型正義將變成空話,而威權留下的利益結構,會繼續陰魂不散。

面對歷史的錯誤,承認並改過才是知恥。

我們很遺憾,國民黨到了今天仍拒絕面對、仍想用法律維持特權。我也要對婦聯會說:我們只是到婦聯會前面抗議,貼著一個象徵性的封條,你們就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台灣綠黨,想用法律恐嚇公民社會,真正該覺得羞愧的,不是來抗議的人,而是至今仍不願歸還不當財產的人。

台灣綠黨在這裡清楚主張三件事:
第一,拒絕任何削弱黨產條例的修法,把國產還給國家。
第二,救國團、婦聯會的不當黨產必須追討到底。
第三,我們也要提醒民眾黨:請不要再用裝傻的方式護航。這不是藍綠對抗,這是民主社會最基本的公義底線。

最後,我要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民主的人:

我昨天好不容易才有空檔去看大濛,我們知道台灣的民主自由,是多少人用青春歲月與鮮血換來的。而轉型正義也不是一條輕鬆的路,但只要我們今天退一步,威權就會往前一步。

請大家一起站出來,拒絕為特權解套的修法,守住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

謝謝大家。

▍鄭宇焱:一旦《黨產條例》修惡通過,過去好不容易追討回來的數百億不當黨產,將可能要「連本帶利」還給這些附隨組織
國民黨憑藉國會多數優勢,由游顥等37位委員提案修改《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試圖透過限縮「附隨組織」定義,並將「曾隸屬國家」的組織直接排除適用。對於這種赤裸裸的「特權解套」行徑,時代力量表達最嚴正的譴責。

事實上,黨產會早已透過公開聽證與行政處分,認定救國團與婦聯會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並命其移轉不當取得之財產。

雖然相關案件仍有部分在行政爭訟中,但司法實務的見解已經非常清晰,這些司法判決與裁定清楚顯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在現行法律與證據檢驗下,根本站不住腳。

正因為國民黨發現訴訟情勢對其不利,才急著在立法院提出修法,企圖透過立法權擅改遊戲規則,為這些被法院認證的附隨組織「開後門」。

這不是為了法治,這是為了護航;這不是追求正義,這是為了搶回不當黨產。

此外,我本人也因為參與一月初的抗議行動,被婦聯會主委雷倩告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時代力量與台灣前進陣線的夥伴一起前往婦聯會,貼上自製的「不義黨產」封條,沒想到雷倩竟惱羞成怒,不僅揚言提告誹謗,更荒謬地試圖用法律手段恐嚇所有參與抗議的公民。

一個坐擁百億不當黨產的組織,面對人民的質疑,不是反省自己的不當得利,反而選擇打壓言論自由、恫嚇異議者。這正是威權思維的延續。

如今,婦聯會拿著這套威權的邏輯來對付行使言論自由的公民,象徵著威權的幽靈從未遠離,反而藉著民主的破口借屍還魂。

婦聯會之所以敢如此囂張,正因為背後有國民黨在立法院撐腰。

一旦《黨產條例》修惡通過,過去好不容易追討回來的數百億不當黨產,將可能要「連本帶利」還給這些附隨組織。

這不僅讓轉型正義徹底歸零,更是赤裸裸地從國庫搬錢,把屬於台灣人民的資產,再次變成特定政黨的私房錢。

面對婦聯會的提告,我們不會畏懼、更不會退縮。我們嚴正譴責婦聯會這種打壓言論自由的惡霸行徑。

時代力量同時也要呼籲國民黨,請停止這種「打不贏官司就改法律」的無賴行徑。轉型正義不容走回頭路,屬於台灣人民的資產,必須還給國家!

【記者會資訊】
主辦: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地點:濟南路群賢樓前
主持:涂景亮(經民連智庫研究員)
出席:楊智傑(中正廟歷史小旅行工作隊資深公民導覽員&前人權博物館資深導覽員)、甘崇緯(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鄭宇焱(時代力量發言人)
第二場記者會 時間:14:15
主題:抗議《衛廣法》修法—毀棄專業把關 中天紅媒回歸第三場記者會 時間:15:00
主題:抗議《黨產條例》修法—反對救國團、婦聯會特權解套第四場記者會 時間:16:00
主題:立委助理費貪污除罪化—顏寬恒無罪,習近平歡心第五場記者會 時間:17:00
主題:總預算延宕155天不審查—立法院就是瀆職院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1/30 臉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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