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還來,社宅長照有解!行政院應拒絕副署《不當黨產條例》修正】媒體提問及發言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完整新聞稿在這裡)
自由時報記者提問,針對日前鄭麗文表示,將繼續推動「黨產條例」修法,追回黨產會所沒收的黨產,預計50億元,用以清償黨工的退休金,剩餘款項則捐作公益讓黨產歸零,就此問題,是否有呼籲要給立法院?
賴中強律師回應首先指出,單救國團一案就已引起人民憤怒,奉勸中國國民黨不要執迷不悟,也呼籲行政院拒絕副署「黨產條例」修法。若中國國民黨堅持擴大修法,擴大霸佔不當黨產,就請行政院再次拒絕副署,請鄭麗文發動倒閣,然後解散國會。最好與地方大選一起投票,重新探尋民意,看人民支持將不當黨產還給中國國民黨,還是還給國家。
其次,賴中強還點出,鄭麗文一方面不承認救國團等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另一方面又想將救國團等組織名下不當黨產用以支應中國國民黨黨工的退休金。這樣的說法相當矛盾、邏輯不通。
▍賴中強:中央日報等五公司亦曾隸屬於國家,游顥胡亂修法留下大漏洞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此次修正條文存在重大漏洞,因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並非只有「救國團」。包括「中央日報」、「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興票券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與「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曾經是隸屬於國家,且已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游顥提案,未經委員會審查,倉促修法,留下未預期的法律漏洞。如行政院勉強副署,將造成「中央日報」名下等取自於國家之不動產,無須歸還之離譜現象。
賴中強進一步說明:
(一)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央日報」,曾隸屬於國家。1927年3月22日,武漢國民政府在漢口創辦《中央日報》,社長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顧孟余兼任,總編輯為陳啟修。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1928年2月1日在上海創辦了《中央日報》,孫科任董事長,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丁惟汾任社長,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部政治部主任潘宜之兼任總經理。
(二)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旗下的「臺灣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農業教育電影公司」合併成立;而「農業教育電影公司」曾經歷屬於國家,1946年3月成立以「發展農村電化教育、提高農民知識水準」為宗旨,首任董事長為陳果夫,遷台後首任董事長為蔣經國。
(三)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中興票券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其原始股東包括台灣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國際商銀、省屬三商銀等公股銀行。
(四)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松山油漆廠股份有限公司原本為台灣省營工礦公司松山油漆廠。
(五) 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北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曾隸屬於國家。其前身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液化石油氣供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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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2/5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