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本次電子報特別在最開頭將「本會期交付協商議案」整理出來,並簡略介紹議案之內容,這些法案就是大罷免期間,仍應提防藍白黨人搶在本會期通過的議案。
三個燈,彙整至04月27日之本會期交付協商議案:
編號 | 交付協商 日期 | 法案名稱 | 提案人/提案要旨 |
1 | 2025/03/07 |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署名)。 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 |
2 | 2025/03/07 |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署名)。 第十條部分:軍人保險原由被保險人(負擔 35%)、政府(負擔 65%)共同負擔保險費;此修正草案將軍人保險之保險費,修正為「按月繳付,全額由政府負擔」。 第十六條部分:第一項第一款修正為保險滿一年即可支領,第二款修正為滿一年後,每一年增一基數。 |
3 | 2025/03/07 |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署名)。 此修正草案共有以下幾點修正: 調整「地域加給」:地域加給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新增「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新增「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新增「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加給調整機制:加給發放之數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3% 時,應予適度調整。 |
4 | 2025/03/07 |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王鴻薇、羅智強、徐巧芯署名)。 此修正草案修正第六條,規定義務役現役軍人之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
5 | 2025/03/14 |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林倩綺、羅廷瑋、廖偉翔。 新增「戰鬥加給」,對於戰鬥單位和戰鬥支援單位中服勤者,依其單位性質加給之。 |
6 | 2025/03/21 | 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顏寬恒、蘇清泉、林沛祥。 提案說明稱: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新增第三項規定,使年滿75歲以上之年長者,其必要陪伴者得一同享有大眾交通及門票優待措施。 優待措施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 |
7 | 2025/03/26 | 本院委員吳宗憲等 52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請公決案。 | 提案人:吳宗憲。 反廢死公投。 |
8 | 2025/03/26 | 本院委員許宇甄、羅智強、葛如鈞等 52 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賴清德總統定位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人民擔心兩岸進入準戰爭狀態。你是否同意政府應避免戰爭,不讓台灣變成實施軍事戒嚴、青年喪命且家園被毀的烏克蘭?」請公決案。 | 提案人:許宇甄、羅智強、葛如鈞。 反戒嚴公投。 |
9 | 2025/03/28 | 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6人、委員林德福等20人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稅收超徵,全民普發現金法制化。 |
10 | 2025/04/08 | 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許宇甄等19人分別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委員牛煦庭等2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楊瓊瓔等31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翁曉玲等18人、委員葉元之等21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23人、委員萬美玲等19人、委員黃健豪等16人、委員廖偉翔等16人、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委員徐欣瑩等25人分別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國假暨文化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林倩綺等20人分別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國定假日法草案」及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 | 新增國定假日放假日。 |
11 | 2025/04/11 |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蘇清泉等26人、委員羅智強等21人、委員翁曉玲等1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葛如鈞等18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及委員楊瓊瓔等21人分別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
12 | 2025/04/18 |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建請延長會期至114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按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本次中國國民黨提案,延長會期至114年7月31日,是否意圖為立法委員撐起「國會保護傘」(即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款之不受逮捕特權),以避免大罷免被未來可能發生的司法案件催票?抑或真如中國國民黨籍的王鴻薇所述係為解決美國關稅問題?似有待觀察。 |
13 | 2025/04/18 | 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張嘉郡、林沛祥。 並提案新增國父逝世紀念、國父誕辰紀念日。 |
14 | 2025/04/18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為保障人民參政權,您是否同意政府應於二年內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各項選舉、公投,落實移轉投票制度法制化?」請公決案。 |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不在籍投票。 |
15 | 2025/04/18 |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請公決案。 |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公投案,企圖使核三廠繼續運轉。 |
16 | 2025/04/18 |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林思銘。 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
17 | 2025/04/25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徐巧芯、邱鎮軍、謝龍介。 新增:革命先烈紀念日、反侵略日、原住民族日、新住民日。 |
18 | 2025/04/25 | 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徐巧芯。 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
19 | 2025/04/25 | 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1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王育敏、林沛祥。 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
20 | 2025/04/25 | 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黃健豪、林沛祥。 老舊核電廠破格延役。 |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04/22院會
三、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5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建請延長會期至114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請公決案。
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為保障人民參政權,您是否同意政府應於二年內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各項選舉、公投,落實移轉投票制度法制化?」請公決案。
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於院會開會期間,多次以枴杖敲擊議場桌面、嚴重干擾議事及造成公物毀損,暴力行為更致使他黨委員受傷,特提出本譴責案。114年3月25日第11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民主進步黨惡意杯葛卓榮泰院長之備詢以致院會休息,柯建銘委員於正式開會期間,多次以枴杖敲擊議場內桌面,除了嚴重干擾議事進行,將桌面擊出凹洞;更甚者,因其多次大力敲打桌面以致枴杖飛出,擊中其他委員,枴杖此時已非行動輔具,儼然成為攻擊武器,暴力行為致使委員人心惶惶。身為引領51席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之黨團總召柯建銘,竟罔顧身為立法委員之職責與專業,破壞議場秩序與規則,毀壞議場公物,使其他委員心生畏怖。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民主進步黨柯建銘總召以違反人類基本文明之粗言穢語,恣意辱罵韓院長國瑜及其他委員,在議場暴走並將枴杖作為攻擊武器,毀損公物、傷害委員之暴力行為,非國會殿堂所應出現及非法所容許之行為。為維護議事秩序及其他立法委員之人身安全,將柯建銘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對其恣意妄為之行為作出懲戒。」是否有當?請公決案。九、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林岱樺等18人分別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9人、委員邱議瑩等16人、委員蔡其昌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2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鄭正鈐等19人分別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下週(04/28~05/02)目前無安排黨團協商資訊。但依立法院慣例,協商前一日發開會通知為常態。
【三個燈】詳本期觀察重點。
【兩個燈】法案排入本週委員會審查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