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20250629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X台灣公民陣線 秘書處發行

各位夥伴您好,相信大家對於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情勢都高度關注與憂心,《NGO國會預警系統電子報》是由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秘書處發行,每周末彙整上週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與次週委員會、院會待審法案,供NGO夥伴互相提醒參考用。並期待大家在資訊互通交流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合作行動,積極捍衛台灣的民主。

我們將於每週末寄發電子報彙整次週國會待審法案清單與上週國會法案審查情形。為了讓大家一目瞭然的了解審議進度與急迫情形,我們將法案依審議進度區分為五個燈級,每個燈級區分標準如下:

一個燈:(只列)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二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三個燈:法案本週完成委員會審查&過去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院會決議逕付二讀 。區分(一)需協商法案,(二)不需協商法案。

四個燈:法案下週排入黨團協商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本期觀察重點】

一、中國國民黨針對《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本周提出兩項一讀草案。針對適用選舉,中國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草案版本中,總統、副總統選舉、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及罷免、全國性公民投票(但總統依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規定交付之公民投票,不在此限)、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罷免以及地方性公民投票,皆可採用移轉性投票;王鴻薇草案版本中,則排除中央公職人員補選、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罷免、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不在籍投票法之適用。葛如均則針對公投提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二、涉及原住民立委選舉制度含原住民立委不在籍投票的四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修正案,本週繼續排入院會二讀議程。

三、涉及普發現金的《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修正案》,本週繼續排入院會二讀議程。

四、6/27立法院會在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優勢下,表決並三讀通過了《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根據新法,法律審程序原則上應公開,只有特定情況下才能不公開;而事實審程序則原則上不公開,但在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法官可以依當事人聲請或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播送。

【五個燈】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二讀

06/27、07/01院會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本院修憲委員會掌理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 關事項,然自本(第 11)屆以來,相繼有各黨委員提出修憲相關提案, 惟雖經院會陸續通過將其交修憲委員會審查,但本屆至今,修憲委員會 卻未依據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予以組成;為避免各黨委員所提修憲提案付委後,無法依照院會決定交修憲委員會進行審查,爰要求本院儘速依 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第 3)會期完成 修憲委員會之組成,並決議第一次修憲委員會召開日期,俾利進行修憲 案後續審查程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14 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 114 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 審議中華民國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 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 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五、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立即全額撥付 114 年度對 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及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另應由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 636 億餘元,請行政院院長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 案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六、(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二)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四)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6人、委員林德福等20人及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八、本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書(含處理意見)」案。

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委員在立法院院會議場內行為嚴重失序,當眾咆哮暴走傷人,以致造成國民黨委員徐巧芯受傷,嚴重傷害國會形象,柯建銘委員之暴力行為應予嚴厲譴責,爰要求柯建銘委員於院會向徐巧芯委員公開道歉,另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規定,提案建請將柯建銘委員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嚴重破壞憲政體制、藐視國會之行為,經全體黨團成員議決,對卓榮泰院長提出嚴厲譴責。憲法第五十七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卻於會議期間(114年3月25日),罔顧議事日程已排定質詢事項為:「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在未經韓國瑜院長同意下逕行離開議場,猶有甚者,韓國瑜院長宣布開會後,兩度通知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返回本院備詢,卓榮泰院長仍置若罔聞,罔顧憲法所賦予之憲政義務,悍然拒絕返回本院備詢,使多位排定質詢委員與本院議事人員於議場空等超過一小時,延誤干擾國家政務甚鉅。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照憲法規範,行政院需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院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竟在未經韓國瑜院長同意下逕行離開議場,更於院長通知提醒返回備詢後,拒絕履行其憲法義務,其作為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精神。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爰對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藐視國會之行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四個燈】法案排入下周黨團協商

上週6/23-6/27黨團協商

6/24

一、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8人(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四)委員李坤城等16人(五)委員吳秉叡等18人(六)委員陳亭妃等16人(七)委員蔡易餘等17人(八)委員何欣純等22人及(九)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6/2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27

研商「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6/3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本院修憲委員會掌理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然自本(第11)屆以來,相繼有各黨委員提出修憲相關提案,惟雖經院會陸續通過將其交修憲委員會審查,但本屆至今,修憲委員會卻未依據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予以組成;為避免各黨委員所提修憲提案付委後,無法依照院會決定交修憲委員會進行審查,爰要求本院儘速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第3)會期完成修憲委員會之組成,並決議第一次修憲委員會召開日期,俾利進行修憲案後續審查程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三個燈】待二讀法案,係指已完成委員會審查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法案, 包括本週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與過去累積之待二讀法案,並區分表決前須協商法案與表決前不須協商法案

(一)上會期未審完及前期新增之待二讀法案(請見前期電子報)。

(二)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不需協商:無

(三)本期新增待二讀法案-表決前需協商:

編號案由分類交付協商日
30627-1報告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2人擬具「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交付協商2025/06/24
30627-2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交付協商2025/06/24
30627-3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交付協商2025/06/27
30627-4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27
30627-5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27
30627-6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27
30627-7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6/27

【兩個燈】法案排入下週委員會審查

委員會日期案由審議委員會
06/30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案。【僅詢答及宣讀提案條文;第四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內政委員會
06/30一、繼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案。  經濟委員會
06/30一、繼續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張智倫等17人、(四)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五)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併案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三)國民黨黨團、(四)委員張智倫等17人、(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六)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司法法制委員會

【一個燈】:重大爭議法案排入最近院會一讀

編號案由備註
1一三九、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排入院會
2一四○、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2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排入院會
3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7人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排入院會
4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員特殊查核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排入院會
5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1人擬具「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排入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