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拒絕「光復節」】基隆雨港二二八:溺死,還是填海(thiām-hái)?
吳俊瑩
1992年2月,行政院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公布後,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的立法工作隨之浮上檯面。當時為了確認補償的對象、預算數額,內政部曾要民眾主動向戶籍機關提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親友申請登記及資料清查申請書」,起先有意以有登記者為「撫慰金」的發放對象。但當時僅有少數家屬前往登記,他們擔心會不會又照名單「來一次」。
1992年8月,住在基隆市蕭張素卿為父親張明遞出這張申請書,張家並不是主動提出申請登記,而是與張明被「綑綁」在一起沉海的王萬居家屬提出申請後,基隆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進而通知張明家屬前來申報。

張明是在基隆通運公司上班的普通百姓,1947年3月11日出門,家人以為穿木屐也走不遠,但張明再也沒有回家。3月16日在基隆港東岸碼頭港中,發現浮屍,張明與從事挑工的王萬居的屍體「捆綁一起」,頭部及身體多處槍傷。但在張明戶籍謄本的事由:「民國參拾陸年參月拾陸日溺死」。張明,出門五天後見屍。家屬、鄰友都知道張明被捆綁槍殺沉海,卻只能以「溺死」當作死因示人;綁在一起的王萬居,戶籍資料所記載的死因更是不知所云的「弱亂病」。

基隆,是二二八受災最慘烈的地區之一。張炎憲老師說,基隆是「國民黨軍隊登陸後,屠殺百姓的起點」。雨都的港中綁在一起、帶著槍傷的浮屍,不經審判、綁在一起、槍殺入海,港中收屍,還有人質疑二二八沒有屠殺 — — 此與把張明的死因視作「溺死」的戶籍記載何異?
(轉載自:吳俊瑩 Medium 2022/2/26 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