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危機270天!」記者會發言/黃虹霞(前司法院大法官)
黃虹霞
作為前大法官,對於憲法法庭癱瘓270天,我覺得對人民真的很抱歉,真的很對不起。
我現在已經從大法官退下來了,所以我也是人民。站在人民的立場,我也要提出呼籲。我覺得這個癱瘓是沒有理由的,憲法法庭沒有一天應該被癱瘓,也不應該有任何的方法可以癱瘓憲法法庭。
這樣的結果,我覺得是現任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沒有好好的作為。因此,在這裡我要呼籲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請你們確實守住自己的職責,要維護憲法法庭,要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是你們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於現在的癱瘓狀況,我覺得有幾個可能的方向可以解決它。
第一,這3位大法官,他們用「發表聲明」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不同意見。當然在民主社會對某件事情有不同意見,大家都應該要互相尊重,但是不表示你可以用不恰當、不合適的方法來癱瘓憲法法庭。過去七十幾年來,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大法官會用意見書以外的方法,用「自己發表聲明」的方法,來對於審理中的案件表示意見,這是不可以的。今天他公開發聲明是不對的,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了自律的機制,憲法法庭有權把違反的大法官移送自律。
第二個方法,人民當然可以自救,而不是大法官說了算。所以,人民對於大法官用不當的方法展現意見的時候,應該可以自力救濟,去聲請大法官迴避。
第三個方法,在大法官有自律機制的情況下,既然部分大法官已表明不願意出席,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容許的,應該可以考慮透過《憲法訴訟法》本身的規定,不計入出席人數。我覺得這是一個解決的方式,是可以接受的。尤其在現在這種狀況之下,因為大法官本來對於他自己的程序就有程序自主權,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在評議中,也希望各位大法官是不是再考慮一下,請遵守遊戲規則。「評議」沒有權利拒絕出席,如果你有不同意意見,請你出席,然後在會議中大家充分的溝通。如果認為你的少數意見才對,應該設法去說服多數意見,把你的少數意見變成多數意見。如果你仍然還是少數意見,那就請你用不同意見書來表達。以「聲明」的方式來表達法律意見,完全是有失作為法官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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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發言出自2025/10/22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舉辦「憲政危機270天!憲法法庭不能再癱瘓,自力突圍非擴權」記者會
完整新聞稿: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060
完整發言稿: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064
(轉載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2925/10/23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