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11/16:1988年黃華與鄭南榕推動新國家運動

歷史上的11/16:1988年黃華與鄭南榕推動新國家運動

邱萬興

中國國民黨在戒嚴時期利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三大惡法,構成一個密不透風的法網,來箝制著人民的言論自由。這些惡法,更以「普遍內亂罪」之名,即以「意圖破壞國土、顛覆政府,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之名,來整肅政治異己。

台灣解嚴後,「台獨」成為朝野間對抗的主戰場之一。蔡有全在法庭中回答檢察官,他要求:「要是國民黨仍舊要拿我做為殺雞儆猴的祭品,請你們更改法條,以二條一判我死刑,以便表示你國民黨不願意讓台灣人民對自己的命運置喙一詞,更堅定表示你國民黨誓死與台灣人民為敵。」

蔣經國總統過世第三天,1988年1月16日,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判處有期徒刑11年、許曹德10年,這是兩人二度牢獄之災。

國民黨想藉著惡法途徑警告台獨人士,獨派人士決定採取激化的手段來抗衡。「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與社運團體在全台舉行29場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在台灣街頭一波又一波高舉「台獨有罪嗎」旗幟前進。讓「台灣要獨立,獨立救台灣」的聲音傳遍全台各地。

對台獨運動這是只是開端,鄭南榕則扮演一個全台最重要的台獨運動橋頭堡,他創辦的《自由時代》周刊挺住國民黨壓制台獨的砲火,讓台獨理念透過雜誌行銷全台及海內外,讓從前不敢公開談台灣獨立的人,都敢公開談論了。

鄭南榕一次又一次,在每個公開演講的場合說:「我是一個外省囝仔,我主張台灣獨立。」為了打破台獨禁忌,他是說給國民黨聽的,說給當時蠻橫的統治者聽的,鄭南榕為「台灣獨立」的主張在島內公開化揭開序幕。

黃華接任第二屆「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會長後,他與鄭南榕、林永生有共同台灣獨立建國的理想,經常聚首研擬如何推動「台灣人民有權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致力推動「台灣獨立」運動。

為了讓台灣人民更清楚知道「國家認同」問題,鄭南榕決定將「獨立運動」一詞,提升到展開全面的「建國運動」。1988年10月底,我和黃華與鄭南榕、林永生在《自由時代》雜誌社總編輯室,我永遠記得南榕抽著菸,總編室總是煙霧瀰漫,我坐在窗邊,一起討論推動新國家運動文宣時,鄭南榕認為:「真正負責的台獨運動主張者,決不是空喊口號了事。獨立,才是台灣唯一的活路。台獨運動者必須提出台灣獨立的建設藍圖,致力於宣揚台灣獨立理想的工作,最後付諸全島人民的公決。」

鄭南榕從1986年519反戒嚴行動到1987年推動二二八和平日運動,他希望「台灣新國家運動」有一個代表性的新國家logo產生,將台灣是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觀念,應用在環島行軍的旗幟與文宣傳單宣傳上,他希望我參與這個文宣設計。我設計三個新國家logo版本給鄭南榕與黃華挑選,最後由鄭南榕確定用綠色的台灣立於紅色線條上的地球,這個「新國家」標誌設計,就是希望將台灣獨立決心讓更多人看見,就是希望能將台灣立足於世界上,這樣才能實現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他們決定從1988年11月16日開始,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以四十天的時間環島一周,喚起全民認同台灣,關心台灣前途。從台北松山火車站前出發,「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清清楚楚地標舉四大目標:
一、喚醒全民認同台灣、關切台灣前途,並共同努力維護臺灣國際主權之獨立地位。
二、呼籲全民共同走上街頭,壓迫執政黨接受國家體制全新民主化的和平改造。
三、獨立建國——臺灣人的新希望。
四、提倡新國號、新憲法、新體制、新國會、新政府、新文化、新社會、新環境。

1988年11月16日,「台灣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由黃華擔任總指揮、楊金海擔任副總指揮、鄭南榕擔任總聯絡、林永生擔任總幹事,林樹枝、林重謨、林宗正牧師、黃昭凱、戴振耀、吳寶玉、周慧瑛、徐秀蘭等人都投入這場新國家運動。

鄭南榕不僅出錢出力,慷慨大方地贊助報紙廣告及遊行活動經費。鄭南榕告訴我說:「做為一個台灣人的使命,咱要做自己命運的主人,建立一個新國家。」我和桃園觀音同鄉江瑞添投入這場運動的文宣設計工作,我們和鄭南榕討論文宣時,他常將想推動的新國家理念寫在卡片上。

1988年12月25日,「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成功地告一個段落。然而,從1989年到1990年間,國民黨先後找了藉口起訴並逮捕鄭南榕、黃華,其實就是「蔡、許台獨案」的翻版。

1988年12月10日,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雜誌,刊登旅日學者許世楷博士寫的《台灣新共和國憲法草案》,引起當局強烈的震撼,國安局便指示法務部要法辦鄭南榕。鄭南榕在收到傳票六日後,堅決地表示「絕不出庭」。我只是秉持追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理念而已。我秉持一貫追求言論自由的精神,一定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抗爭到底。

1989年1月起,他開始為期71天的「自囚」生涯,為了爭取台灣100%的言論自由,抗議威權體制的惡法。鄭南榕發誓:「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抓不到我的人」,表達對此「叛亂罪」之抗議。4月7日,國民黨出動大批警力,由霹靂小組重裝攻堅。鄭南榕為了堅持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抵死不從,甘願自己活活燒死,以身殉道,這把火也照亮了台灣自由與人權。

鄭南榕壯烈殉道後,黃華想繼續推動台獨與建國運動,並於同年撰寫《新國家運動手冊》和《台灣建國時間表》,但是缺乏組織與資金推動,他也遭到高檢署發出叛亂罪傳票傳訊,黃華拒不出庭,展開逃亡。1990年1月3日,黃華因領導「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被依叛亂二條三起訴,1990年12月8日,黃華被高等法院判處10年徒刑(四進宮)。

黃華有23年的青春在黑牢中度過,直到1992年5月,《刑法》第100條在立法院修正後,黃華於1992年5月18日出獄。

從「台獨運動」到「新國家運動」需要更多人繼續努力進行,只有台灣人能真正自由表達自己的意願,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決定自己的命運,才能將台灣建立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轉載自:邱萬興 2025/11/16 臉書貼文

1988年11月16日開始,黃華與鄭南榕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由黃華擔任總指揮、楊金海擔任副總指揮、鄭南榕擔任總聯絡、林永生擔任總幹事以四十天的時間環島一周,喚起全民認同台灣,關心台灣前途。
1989年5月19日,數以萬計的台灣人參與出殯的行列,為鄭南榕舉辦「國葬」。告別式隊伍從台北市士林廢河道出發,步行到總統府,上萬民眾共同為鄭南榕送行,用新國家旗運動旗幟護送他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1988年10月,我設計三個新國家logo版本給鄭南榕、黃華、林永生與林樹枝挑選最後的設計稿,最後由鄭南榕確定用綠色的台灣立於紅色線條上的地球,這個「新國家」標誌設計,就是希望將台灣獨立決心讓更多人看見,就是希望能將台灣立足於世界上,這樣才能實現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2018年10月,我攝於鄭南榕紀念館的無懼邁進台獨路攝影特展。
2018年10月,我攝於鄭南榕紀念館的無懼邁進台獨路攝影特展。
1988年11月,鄭南榕則扮演一個全台最重要的台獨運動橋頭堡,《自由時代》周刊挺住國民黨壓制台獨的砲火,讓新國家運動透過雜誌行銷全台及海內外,讓從前不敢公開談台灣獨立的人,都敢公開談論了。
1988年11月16日,「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文宣。漫畫/魚夫 美術設計/邱萬興
1988年11月16日,「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文宣。美術設計/邱萬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