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公開: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

影音公開:副署並公布法律是行政院長、總統的絕對義務嗎?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感謝關注台灣民主前途的夥伴上週參與座談,各講者發言全文已更新於經民連官網,活動影片陸續上架中;第一部影片由周婉窈教授開場主持、張嘉尹教授主講。

​//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到底行政院院長與總統,是要將副署和公布法律當做機械式的絕對義務呢?就是說,反正形式就必須這樣子,是機械式的絕對義務就去做呢?還是總統有 #本於對憲法忠誠的義務,就法律是否違憲加以斟酌與判斷,然後做出 #要不要公布的決定?//

​//為什麼我們要舉德國例子來參考比較呢?因為我們的總統是 #實權總統。如果在議會內閣制的國家,一個虛位元首原則上都有權力,在簽署公布法律命令前,行使實質的憲法審查權,根據舉輕以明重的法理,我們更有理由支持說,我們的實權總統,基於憲法上的理由,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例外地拒絕去公布法律。//

​#座談會影片連結
周婉窈教授|https://youtu.be/Q6HyI9rOkqQ
張嘉尹教授|https://youtu.be/Q6HyI9rOkqQ?si=peQfIWGOXOPFhtya&t=334

#座談會發言全文
https://www.edunion.org.tw/events/forum20251127/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5/12/5 臉書貼文

圖一
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