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有這種槍,就勇敢撿起來(兼評拒絕副署與拒絕執行)
賴中強
陳玉珍提案修正《立法院組織法》,要將助理費及辦公事務等補助費用「由立法院撥予立法委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並且在立法理由說明「立法委員就所有權歸屬於其之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妥當與否,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之規範範圍。」擺明就是要幫顏寬恒、高虹安助理費貪汙案除罪化。
雖然,中國國民黨在民間的反彈下,已決議本案先暫緩,避風頭。
我還是想利用這個案例與財劃法的比較,對這幾天台派熱議的面對國會濫權立法,「行政院長拒絕副署VS拒絕執行」的辯論,說明我的觀察。
陳玉珍這種「立委助理費辦公費私有化」的修法,不僅是惡化國會助理的勞動條件,還為貪汙犯開脫,更為立委實質加薪,是百分之百的立委自肥、圖利條款。
民進黨政府當然要反對,就算國會通過這樣的立法,還是要反對。
現在的問題是:該如何反對。
建議卓院長公開宣示:要是立院真的三讀通過此條文,行政院長將拒絕副署。
卓院長,真要有這種槍,就勇敢撿起來!人民一定支持!
拒絕副署後,藍營要是真的提倒閣,那就提請總統解散國會,讓人民公決。
立院改選時,建議中國國民黨提名陳玉珍為不分區第一名,民主進步黨提名拒絕副署陳玉珍案的卓榮泰為不分區第一名,PK一下。
相信去年以來的行政立法僵局,一定會有讓大家滿意的解決。
(1) 經民連11/27座談會,由副會長周婉窈老師主持,邀請智庫法政組四位顧問學者座談:張嘉尹、林佳和、蘇彥圖、陳方隅。四位學者都是站在捍衛台灣民主體制的立場,為如何因應國會濫權立法,尋求有效應對解方。經民連非常感謝幾位老師無私地貢獻所學,也希望各界無論是否同意學者觀點,都給予出席學者尊重。我可以理解台派夥伴們的焦慮,但在危機時刻,冷靜的分析更顯難能可貴,幾位學者的真誠,應給予肯定。
(2) 無論張嘉尹、林佳和教授提議行政院長必要時「拒絕副署」,或蘇彥圖教授援引陳水扁總統在《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前例「副署公布法律,但拒絕執行」,大家討論的都是聚焦在特定前提下(立法濫權惡搞),如何找出最妥適的方案。既然是討論最佳方案,針對不同案例,可能會有不同答案,彼此意見並非不相容。
(3) 令我訝異的是,座談會時,四位講者對話交流無礙;但座談會後,或許因為上週末黨政人士透過媒體放話:《財劃法》爭議行政院將採「副署公布法律,但拒絕執行」方案,瞬間,網路民意沸騰起來。我原本決定,在經民連全體幹部會議做出決議前,不對此問題表達立場。但為了讓大家焦慮的情緒可以降溫,讓後面的討論可以在善意的前提下進行,我決定說明我聽完幾位學者高見後,我個人的初步意見(不代表經民連正式立場,將來可能被經民連決議推翻,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是個尊重內部民主與團體紀律的組織)。
(4) 個人初步意見一:民進黨政府若對於《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二次修正,採取「副署公布法律,但拒絕執行」立場,是可行的。因為,《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二次修正,是關於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款,只要行政院「不編入預算(拒絕執行)」,各級官員不可違法動支款項,且行政院不編入預算,即是由行政院長扛起政治責任,不會有公務員無所適從或為難問題。
(5) 個人初步意見二:在其他法案,未必得出同上結論。例如若《離島建設條例》三讀,法案副署公布生效,金門縣政府就拿到離島重大建設–核定蓋金廈大橋的決定權,就算賴卓批示不執行,金門縣長還是會執行。還有,陳玉珍「立委助理費辦公費私有化」修法,這個「由立法院撥予立法委員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條文,只要搞定韓國瑜與立法院主計處長,錢就撥進立委帳戶,並不存在賴卓「副署公布法律,但拒絕執行」的空間。同樣的問題,還有選舉法規的執行機關中選會,也不一定聽行政院的。
(6) 經過社會各界討論後,行政院長拒絕副署法律的法理依據,已經不是大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在民氣與政治判斷!行政院在哪一項法案上選擇拒絕副署,可以得到人民的普遍支持,並且,有足夠的底氣,面對可能隨之而來的倒閣與解散國會?如果自由時報下面這個放話是真的,那代表民進黨政府已經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了,台派夥伴們,真的可以不用太焦慮:
藍白接連提出多項明顯違反國家基本利益的法案,12日恐通過停砍年改法案,而替中國洗產地的「離島建設條例」、為救國團討特權的「黨產條例」2日也已逕付二讀,接下來還有放寬中配參選的「國籍法」、中配入籍年限從6年放寬為4年的「兩岸條例」,以及中國介選滲透的「不在籍投票」與助理費除罪化等爭議性法案,在朝小野大情況下,恐都將輾壓過關。黨政人士指出,府院高層曾就藍白提出的爭議法案沙盤推演,也對財劃法是否「不公布、不副署」討論,不過,在後續還重大爭議法案下,現在還不到「不公布、不副署」的時機。
【11/27座談會 下半場問答環節逐字稿】連結在這裡
(轉載自:賴中強 2025/12/8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