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提「立委助理費除罪化」,被砲轟也堅持不收手,再加碼提「議員助理費除罪化」

陳玉珍提「立委助理費除罪化」,被砲轟也堅持不收手,再加碼提「議員助理費除罪化」

張育萌

陳玉珍提「立委助理費除罪化」,被砲轟也堅持不收手,再加碼提「議員助理費除罪化」。

好,來看——

① 基隆巿前議員韓良圻,用朋友當 10 年人頭,浮報 658 萬助理費,判刑 7 年 4 個月。

②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遭桃檢起訴,調查涉嫌以哥哥和親人當助理人頭,桃園地院判緩刑 3 年。

③ 金門縣議員許玉昭坦承,詐領 232 萬元,金門地院判刑 4 年、褫奪公權 5 年。

④ 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被檢調控用人頭助理或「低薪高報」方式,詐領破千萬助理費。

二審再判刑 12 年、褫奪公權 6 年。

⑤ 檢警調查發現,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從 2014 年開始,詐領 1,455 萬多元。高雄地院判刑 2 年,褫奪公權 3 年。

⑥ 前嘉義縣議員邱銀海,遭地檢署起訴,說服女兒和助理的母親當人頭,詐領約 3 年的助理補助費和慰勞金,超過 90 萬。

嘉義地院判刑 6 年半。

⑦ 澎湖縣議員歐中慨,要求電器行員工提供帳戶給議會,冒領 4 年助理費,超過 111 萬元。

歐中慨認罪協商,二審判刑 2 年、褫奪公權 2 年。公告判決日當天,澎湖縣議會取消歐中慨議員資格。

⑧ 台南市八連霸議員蔡淑惠,被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涉嫌與助理共謀,虛報助理名額、浮報薪資,詐取助理費超過 533 萬元。

台南地院判刑 2 年、褫奪公權 3 年。

⑨ 新竹市議員陳治雄從 2014 年開始,用三屆議員身分,讓女友把其他人的身分證和帳戶影本,拿去製作聘用助理資料。

涉嫌詐領超過 216 萬元,新竹地院判刑 2 年、褫奪公權 4 年。

⑩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遭新北地檢起訴,他涉嫌從 2009 年開始,用多位親友的名義,向議會詐領助理費超過 2028 萬元。

這整段過程竟然超過 12 年之久。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 1 年、緩刑 3 年。

⑪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用人頭詐領 128 萬多元助理費。

新北地院判刑 3 年,褫奪公權 4 年。

⑫ 好了。族繁不及備載——以上這些由北到南,通通都是國民黨籍。

而且,這還只是今年(2025 年)宣判的案例。如果把這屆縣市議會的案例通通加進來,恐怕可以寫成一篇小論文。

你能想像,陳玉珍的法案三讀後——以後這樣的政客通通沒事,還能繼續參選?天底下有這種民主倒退,還能被說成「進步法案」?

⑬ 為什麼只列國民黨籍?因為立法院提案除罪化的立委,通通是國民黨籍的啊。

你提案,你當然就有義務向社會回答:難道這些案件都是「歷史共業」嗎?難道這些議員通通是正義的化身,是台灣社會冤枉他們嗎?

如果他們做的就是錯的,那有什麼理由要除罪?

不管藍綠白,這種把納稅錢當提款機的民代,通通是民主的寄生獸。

歹路毋通行,做錯事就抓去關。就是這麼簡單。

(轉載自:張育萌 2025/12/9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