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團體、學界與律師界力挺憲法法庭判決 六百位律師加入連署】2025.12.27經民連新聞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為表達對憲法法庭恢復運作的支持,由公民團體、學界與律師界發起「民主不能再倒退,憲法判決要遵守—公民社會、學界與法界力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的共同聲明」,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統計:
截至 12 月 26 日 21 點統計,全部累計公民團體共 96個,律師共 603 人;學界連署共 690人,其中大專教師及研究院學者共 651人(含法律學者 132人),其他情形共 39 人
林詩梅律師表示:
憲法法庭是保障基本權利與權力分立的最後防線。憲法解釋容有不同空間,但當憲政秩序遭受惡意侵蝕,以致憲法法庭實質停擺時,讓憲政體制繼續運作,是憲法法庭對人權與法治的基本責任。此刻,法律人不能沉默,應當發聲支持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以確保憲法審判制度之正常運作。
林仲豪律師表示:
依據三位大法官所提法律意見書與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均同意權力分立原則的重要性,也都同意大法官現有人數僅有8人造成運作困境,僅對如何讓憲法法庭運作,本於各自的信念而有不同看法。而本次困境實因政治部門各持己見所致,僵局已逾1年,而人民基本人權的維護,機關權限爭議,過往均因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作成決定而解決,為守護自由民主體制,落實憲政秩序,祈請大法官們發揮智慧,持續對話,共同承擔憲法守護者職責。
錢建榮律師表示:
許玉秀大法官在釋字第601號解釋協同意見書說:「作為公平正義的使者,裁判者有義務維護自己的存在。裁判者維護自己的存在,不是為了一己小我的利害,而是因為他們有義務維繫裁判制度、阻止社會回到以拳頭定是非的野蠻狀態」。
違憲審查的前提,當然是不受審查規範的內容限制,否則就根本不會有法規範被宣告違憲了。
拒絕參與評議的3位大法官說:憲法所定的「司法院大法官15人」屬憲法委託立法的合議體組織。卻又允許立法權在大法官未及15人,甚至不滿10個人之前,竟可以先制定一個「必須10人才能組成憲法法庭」的法律限制?這才是對憲法要求「司法院大法官15人」合議體組織,最大的戕害。
執著於違憲的10人法庭,3位大法官長期拒絕評議,違背憲法賦予出席評議的義務,更是對行使憲法上職權之拒絕。既然決意「迴避」審判義務與職權,不計入現有總額的參與評議人數門檻計算,正是其他忠於憲法的裁判者,維護自己的存在、防杜憲法名存實亡的必然。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5/12/27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