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複決憲法法庭判決,是人民作主,還是毀憲亂政?】2026.01.21公聽會採訪通知

【公投複決憲法法庭判決,是人民作主,還是毀憲亂政?】2026.01.21公聽會採訪通知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中國國民黨 黨 團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以下稱草案),已於 12 月26 日逕付二讀。此一草案規定「憲法法庭就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外所為裁判主文全部或一部之複決。」可為公民投票之類型。並規定「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一、 有關 憲法法庭裁判之複決案,原 憲法法庭裁判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被宣告違憲之法律,恢復其效力。」 立法理由為「 若人民對裁判意旨難以接受,或憲法裁判有明顯重大違法時,亦應如同複決法律般,得由人民依法發動公投複決,推翻大法官所做之憲法裁判,俾符民主原則及國民主權原則,避免司法濫權、擴權」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有 感於本案對於我國憲政民主將產生重大衝擊,特邀請學者專家舉辦公聽會。討論題綱如下:

一、 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616 號判決指明「 人民行使公投權利,並非毫無界限,仍應遵循憲政體制而於立法所定範圍內為之。」究竟,公民投票權其憲政體制內的界線為何?何種事項之公民投票係逾越憲政體制?

​二、 憲法法庭判決之效力為何?

​三、 草案允許公民連署提案就憲法法庭之判決進行公民複決,是否破壞權力分立?是否牴觸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之規定?

​敬邀 貴單位採訪

​【公聽會資訊】
主辦: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協辦: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6年1月21(三)上午10點至11點半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邀請學者專家: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經民連智庫顧問)
林春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黃虹霞(退休大法官)
呂政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1/20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