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審中選會人事案,緩議不在籍投票】台灣前進陣線與經民連呼籲民眾黨懸崖勒馬/01/20(二)記者會發言稿

【先審中選會人事案,緩議不在籍投票】台灣前進陣線與經民連呼籲民眾黨懸崖勒馬/01/20(二)記者會發言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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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之《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未經委員會審查討論,即於 12 月 12 日抽出逕付二讀,1 月 15 日舉行朝協商,最快將於 1 月 23日闖關表決。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前進陣線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黨懸崖勒馬,立法院應緩議民眾黨團《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先審查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待新一屆中選會產生後,聽取新任中選會主委之可行性檢討與分析報告後,再來審議《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經民連:民眾黨搶當白老鼠,全面不在籍投票倉促上路,葬送選舉公信力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去年底立法院所通過的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總選舉人數只有43萬餘人,而且只適用於山地原住民立委與平地原住民立委兩種選票的移轉投票。民眾黨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是要推動所有選舉及公投的全面不在籍投票。以 2026 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為例,全面不在籍投票意味著:全國 1,954 萬選民都可以申請從 1 萬 7 千多個投票所移轉至其他 1 萬 7 千多個投票所投票,而且涉及 8 896種選票(一個選區就有一種選票)的申請移轉、列造名冊、移交點交、領票、開票、計票、統計,其複雜程度與所需人力,遠遠超過原住民立委選舉不在籍投票。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免親自查核將導致「冒名移轉」,重演扣身分證式賄選
賴中強指出:依照民眾黨版草案,選民僅需於投票60日前「書面申請」並「送達」戶籍所在選舉委員會,即可不在籍投票。竟然不要求本人親去戶政事務所核對人別。他認為,此一漏洞極其危險,若有心人士隨便冒名盜刻印章,選民本人直到投票當日才發現投票權已被移轉至他處,將產生大量的投票糾紛與法律爭議。
賴中強強調:過去台灣曾經存在的賄選方式,是到敵對優勢選區「扣留選民身分證」,直到投票結束後才歸還。若此版寬鬆的不在籍投票實施,賄選集團甚至不用扣留身分證,不用花錢,只要針對對手的優勢選區,進行大量的「冒名移轉申請」,將選票移轉到偏遠地區,即可達成實質剝奪投票權的效果,而且,沒有金流,難以追查實際行為人。

​▍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非郵寄非電子投票,實體選票移轉的不在籍投票難度更高
民眾黨為了去除人民對電子投票(可能發生系統舞弊)及郵寄選票(無法擔保本人投票)的疑慮,一再強調其版本是保守謹慎的實體選票移轉的不在籍投票。殊不知,如此所涉及的行政作業有多龐大。以九合一大選為例,8896種實體選票的運送,點收是高難度動作。即使只以縣市選委會為單位,把22縣市選委會印的選票,運到其他21線市選委會,光這第一層就有462組運輸路線的安全與防弊問題要處理。然後,台灣選舉實務計票鐵律,帳要平,零瑕疵。有效票+無效果+已領未投票=選舉人名冊領票數。選舉人名冊領票數+用餘票數=選舉人數=領取選票總數。如果數字不相等,必須反覆檢查找出原因。九合一選舉,一個投開票所結九個選票計票公式,已屬吃力。在民眾黨的草案下,每個投開票所,邏輯上,最多有8896種選票,就算只有100種選票,那開票絕對不會只有一天。如此,勢必影響到人民對選舉結果的信任。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1/20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