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補課(一)萬年國會
——501【埋葬假憲法行動】否認𝟏𝟗𝟗𝟏年萬年國會制定憲法增修條文效力/歡迎加入遊行行列!!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發起
13:30 襄陽-館前路口集合(228公園外)
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有一定任期,任期到,就必須改選。美國聯邦眾議員任期為兩年、參議員為六年,英國下議院議員任期為五年,法國國民議會議員任期為五年,日本眾議院議員任期為四年、參議院議員為六年。這是因為,民主的核心意義在於「統治者的權力應來自被治者的同意」,司法院釋字第499號指明「代議民主之正當性,在於民意代表行使選民賦予之職權須遵守與選民約定,任期屆滿,應即改選,否則將失其代表性。」
那我國呢?立法委員任期,自第七屆(2008年1月選舉,2月就任)起任期為四年,第二屆(1992年12月選舉,1993年2月就任)至第六屆任期為三年,那第一屆立法委員任期為幾年?答案是超過四十三年(1948年5月5日至1991年12月31日),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1948年3月18日至1991年12月31日)與第一屆監察委員任期(1948年6月5日至1991年12月31日)也都超過四十三年,這就是所謂的萬年國會。
這麼誇張的萬年國會,故事要從1949年開始說起。1949年中國共產黨擊敗蔣介石的軍隊,12月7日中華民國行政院在成都開會決定「政府遷設台北」,12月9日行政院長閻錫山開始在台北辦公,12月10日蔣介石、蔣經國父子飛抵台灣。跟隨蔣介石政權從中國來台的,有軍隊、公務員、教職員、知識份子與各行各業,還有一群人—「法統」,也就是1947年底到1948年初在中國各省選出的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
1947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中華民國舉行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代表總額3,045人,實際選出約2,961人,含台灣省代表19人,台灣省工會代表3人,台灣省婦女代表2人,其中約1,578人跟隨蔣介石政權來台。1948年1月21日至23日,舉行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應選773名,實際選出759名,含台灣省代表8人;其中約463人跟隨蔣介石來台,並有92人遞補。第一屆監察委員於1947年12月7日至1948年1月10日,由各省、市參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分別選舉,應選223人,實際選出180人,含台灣省代表5人,其中104人跟隨蔣介石政權來台。
在中國各省選出的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來台人數,遠遠多於台灣選出人數,蔣介石父子政權,透過這群「法統」們,建構其權力的「正當性」:
蔣介石透過這群「法統」統治台灣。1949年1月蔣介石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接手,1950年2月2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促請蔣介石早日恢復總統的職權,次日立法院三百多位立法委員聯名,通電要求蔣介石復行視事。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宣布復行視事,並於1954年、1960年、1966年、1972年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蔣介石連任為第二至五屆總統。並於1978年、1984年再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蔣經國為第六、七屆總統。根據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這些長年不改選的「法統」們早已失其代表性,蔣氏父子政權的統治,顯然未依民主國原則取得「被治者的同意」。
蔣介石透過這群「法統」鬥爭政敵。1952年1月監察院監察委員彈劾代總統李宗仁,1954年3月國民大會通過副總統李宗仁罷免案。
蔣介石也透過這群「法統」,聲稱代表全中國,直到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其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蔣氏父子與中國國民黨政府聲稱為了維護中華民國政府的全中國代表性,中央民意代表不能由「台灣一省」選舉產生。但因為其早在1949年就被中國共產黨打敗,逃亡來台灣,而無法在中國各省舉辦第二屆選舉。因此,大量來自中國、萬年不改選的中央民意代表,就主導了立法院、監察院與國民大會的議事,也維持了中國國民黨的一黨專政,完全背離國民主權原則。
1969年,距離第一屆立委任期應屆滿之1951年,已超過18年,距離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及監察委員任期屆滿之1954年,也已超過14年,中國國民黨政府才以台灣省及台北市人口增加為由,在台灣增選8名國大代表,11名立法委員,2名監察委員(以上均不定期改選)。1971年蔣氏政權被逐出聯合國後,「為了代表全中國」的虛幻藉口破滅,1972年開始,當局才在台灣選舉有明確任期的增額立委、增額國代與增額監委。但是其名額,相對於不改選的萬年國代、立委、監委,仍然是少數。1986年最後一次增額國代選舉,名額84人。1989年最後一次增額立委選舉,民選101人,總統遴選29人。1987年1月10日最後一次增額監察委員選舉,省市議會選舉22人,總統遴選10人。
1964年9月,彭明敏、謝聰敏與魏廷朝師生共同起草《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批判「蔣政權能否代表台灣的人民?三千餘人的國大代表中,台灣的代表只有十餘席,四七三人的立法院中,台灣的代表也不過六名,他們的任期已分別於十二年前和十五年前屆滿,當然不能代表現在的台灣人民」,並主張「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成立向國會負責且具有效能的政府,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三人隨後遭逮捕,以叛亂罪判刑八到十年。
一直要到1980年代後、1990年代初,「國會全面改選運動」風起雲湧,民間力量大匯集,並在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後,司法院大法官方順應時社會共識,在1990年6月21日,作出司法院釋字第261號解釋,要求萬年不改選的老國代、老立委、老監委在1991年底全部退職,這才終結了超過四十三年的萬年國會。從1921年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以來,台灣人百年的民主追求,終於在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達成。
➤ 活動流程
13:30 開場記者會
14:00 埋葬假憲法行動
宣讀行動宣言
禱告/黃春生牧師
埋葬假憲法行動劇
14:30 遊行出發
路線:襄陽路→重慶南路→衡陽路→博愛路→忠孝西路→公園路→貴陽街→中山南路→自由廣場
遊行合唱歌曲:
勇敢的台灣人
https://youtu.be/nKWLUBalm_M?si=sSwQkn3Vdj8At_ut
台灣魂
https://youtu.be/1N2ejnjuaw8?si=pPjrfo1QDul622mC
We Shall Overcom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4qp8TjHG88
15:30 終場活動
終場演講
周婉窈/台大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陳曉煒/牧師、台灣超派守護聯盟發起人
黃種賢/台大大陸社社長
賴中強/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終場儀式(16:30 預計活動結束)
捐款支持
本次活動經費由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負責,歡迎各界捐款贊助本活動。
捐款資訊:https://bit.ly/經民連捐款資訊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5/1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