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6/12:1987年阻擋國安法的六一二事件

歷史上的6/12:1987年阻擋國安法的六一二事件

邱萬興

1987年在解嚴前,台灣人民要求解除戒嚴的呼聲,給國民黨很大的壓力,威權統治的國民黨想用換湯不換藥的《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來取代戒嚴法,「國安法」只是將戒嚴體制換上新的包裝,本質上仍然維持威權統治。

1987年6月12日,反國安法街頭抗爭事件,是台灣民主化進程中很重要的日子。

1987年5月16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公開表示,只要「國安三法」完成立法,政府就會宣布解除戒嚴。國民黨所謂的「國安法」三原則:不得違反憲法、主張分裂國土及共產主義,更是攸關人民基本言論自由的限制事項,許多政治犯雖身獲自由,但參政及生存等基本人權,仍因「國安法」受極大的限制而無法平反。

1987年6月10日,民進黨發動群眾,在立法院展開三天的示威行動,反對《國家安全法》的立法。民進黨在立法院門口以定點聚集方式舉辦定點演講活動,賁馨儀是抗爭活動主持人,這是民進黨繼五一九反對戒嚴和平示威活動後,再一次發動的大型和平示威活動。她呼籲「反共愛國陣線」的份子,不要在群眾裡製造事端,要求媒體公平報導民進黨的反國安法訴求。

1987年6月12日,民進黨行動的總督導是社會運動部謝長廷,副總領隊是國大代表洪奇昌。活動時間事先預告是下午一點到六點在立法院前舉辦「上街頭反對國安法」活動,當天中午十二點,民進黨的活動尚未開始,許多支持者即受到「反共愛國陣線」人士的挑釁與鬧場。雙方在立法院前互相攻擊,棍棒齊飛,爆發一連串的流血衝突事件。

民進黨的許國泰立委、蘇培源國代、蕭裕珍等人,高舉民主進步黨旗幟帶領隊伍前進。賁馨儀則高舉寫著:「堅持和平原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標語,提醒參與者以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

雖然遊行後,下午六點,謝長廷宣布解散,但場面一度混亂,基層被打的群眾不願意解散。許多群眾因為鎮暴警察過度袒護「反共愛國陣線」的打手,只追打示威民眾,不願意離開。「怎麼可以現在就結束了?」這些基層的衝組主動回到立法院,與「反共愛國陣線」展開長達七個小時的攻防戰。一直到隔天凌晨一點多,警方才下令鎮暴警察,展開威力掃蕩的陣勢,強力驅除群眾,這是1987年台灣解嚴前規模最大的街頭流血衝突事件。

6月23日,國民黨運用不用改選的老立委強行表決,《國家安全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六一二事件雖然未能阻止《國家安全法》的制定,但它卻具有深遠的民主意義,這場運動展現出台灣人民對追求民主自由的堅持。

1987年8月18日,國民黨以妨害公務、妨害秩序等罪嫌,起訴包括民進黨的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雷金寶等人與愛陣的領導人許承宗、吳東沂等人。所謂「六一二」衝突事件,主要的導火線顯然是國民黨打手所宣稱的「反制」。不過,正如台大法律系教授李鴻禧表示:「我只聽過人民有集會的自由,但還沒有聽見有『反制』的自由,如果對反共愛國陣線的『反制』行動,不加以適當的處理,將來必然會有更多的衝突。」

民進黨舉辦數場的聲援「六一二事件」活動,我在《民進報》做大篇幅的事件影像分析,為整個衝突過程,做了二份聲援文宣傳單,文宣主要內容由民進黨政策中心傅正教授執筆:「六一二示威活動衝突事件說明」與「我們不會因此退縮」。

六一二事件後二年,1989年6月9日,民進黨的被告都被以妨害公務首謀罪判處徒刑並褫奪公權,不予緩刑。

有三百多位律師和文化界人士署名,聲援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認為這是一場不公平的政治迫害。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謝長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經減刑為一年六個月;江蓋世判刑二年,減刑為一年。9月27日洪奇昌判處二年六個月,減刑為一年三個月。江蓋世因為拒絕交保,被送進土城看守所,這個判決會讓謝長廷喪失律師資格。「六一二事件」後續展開長達四年的法律與抗爭風波,一直延續1990年8月18日才告落幕。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謝長廷有期徒刑二年,減刑為一年,緩刑四年;洪奇昌與520農民事件並處二年徒刑,減刑為一年,緩刑四年;江蓋世徒刑一年六個月,減刑為九個月,緩刑三年。法院在判決書中肯定謝長廷與洪奇昌:「向以推行民主自我期許、對政治革新、自有一定的貢獻。」謝長廷立法委員及律師資格、洪奇昌立法委員資格,都不受影響。

紀念六一二事件,不只是回顧過去,在壓迫的年代裡,政治改革的力量來自人民覺醒,無論是大人物或者小人物,為了抵抗專制的政權,記住那些曾經走上街頭吶喊與前進的臉孔,我們記住他們堅持和平、勇敢為台灣民主自由發聲的精神。

(轉載自:邱萬興 2026/6/12 臉書貼文

1987年8月,民進黨創黨主席帶領黨公職聲援六一二示威事件的三位被告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
攝影/邱萬興
1987年6月10日,反國安法事件,謝長廷在立法院前,台北市中山南路上街頭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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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10日,反國安法事件,洪奇昌國代在立法院前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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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10日,反國安法事件,江蓋世舉著海報,率領群眾闖博愛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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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11日,反國安法運動,群眾在立法院前的抗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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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12日,民進黨的許國泰立委、蘇培源國代、蕭裕珍等人,高舉民主進步黨旗幟帶領隊伍前進。賁馨儀則高舉寫著:「堅持和平原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標語,提醒參與者以非暴力方式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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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12日,反國安法運動,群眾在立法院前的抗爭活動。
攝影/邱萬興
1987年6月12日,反國安法運動,群眾在立法院前的抗爭活動。
攝影/邱萬興
1987年6月12日,反國安法運動,群眾在立法院前的抗爭活動。
攝影/邱萬興
1987年聲援六一二示威事件「我們不會退縮」傳單,聲援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三人。
美術設計/邱萬興
1987年6月,傅正教授撰寫六一二示威活動衝突事件說明,聲援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三人,民進黨給全國同胞的公開信。
美術設計/邱萬興
1987年6月,余登發老縣長北上聲援六一二示威事件的三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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