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講得很直接——民眾黨完全亂搞,還把翁曉玲想修的《憲法訴訟法》整個毀掉
張育萌
我看到笑噴。大法官講得很直接——民眾黨完全亂搞,還把翁曉玲想修的《憲法訴訟法》整個毀掉。
① 這次有爭議的法條有七條,原本,全部都是翁曉玲提出的修法。
但大法官回顧發現:去年 12 月 20 日,在立法院二讀會「廣泛討論」結束,準備進入「逐條討論」時,民眾黨團突然丟出一套「再修正動議」。
最後,當天二三讀的條文,七條裡面有六條都跟翁曉玲原本提出的「完全不同」。
② 憲法法庭直接點名,民眾黨團提出的條文,在提出之前,「外界固無法知悉草案的內容」——
白話來說,就是所謂「最高機密版本」,在表決前,根本沒人知道到底修了什麼。
更扯的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明明規定修法要附「立法理由」,民眾黨團連立法理由都沒寫。
大法官講得很白:
在這種臨時丟出條文、內容又高度複雜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期待其他立委知道為什麼要修法、修完後又會產生什麼影響。
那請問,一群根本搞不清楚「自己在修什麼法」的立委,要怎麼在這麼倉促的時間內,決定表決時要投贊成還是反對?
這種倉促又混亂修法過程,連問問司法院意見的時間都沒有。人民當然也完全來不及知道內容、反映意見。
所以憲法法庭的結論很直接:「難認符合公開透明原則的要求。」
③ 憲法法庭再補一刀。
既然最後通過的條文內容,幾乎都跟翁曉玲的提案不一樣。那前面那些一讀、黨團協商和二讀廣泛討論——
到底是在討論什麼?
前面這段過程,討論的都是翁曉玲的提案啊。討論一個最後不會通過的版本,浪費大家的時間幹嘛?
④ 尤其是民眾黨提出的第 30 條「再修正動議」,超級複雜——這條就是整部法的核心,牽涉到「幾位大法官可以開會評議」,以及「要多少大法官同意,才能宣告違憲」。
結果呢?
這麼關鍵的一條,只用了 10 分鐘討論。
我真的笑出來。
不只如此,大法官還一條一條幫你細數:第 4 條,只討論 17 分鐘;第 95 條,只討論 16 分鐘。
更荒謬的是,反對或質疑的立委問完後,提案者竟然完全不解釋,也沒看到任何支持提案的立委出來答辯,討論就突然喊停。
接著,立刻進行二讀表決,然後就唏哩呼嚕,一路碾壓三讀。
⑤ 大法官講得清清楚楚:這不符合討論原則。
藍白根本就是最大的民主笑話——
行憲紀念日前,藍白聯手硬推的《憲法訴訟法》,不只被宣告違憲還被憲法法庭認證,這根本就是程序亂搞。
最諷刺的是,翁曉玲想修的法,其實不是被大法官否定。而是被黃國昌帶領的民眾黨,亂修、亂搞、亂表決,直接搞到違憲。
黃國昌帶領的民眾黨,直接在年底前強迫中獎,收到憲法法庭的大禮物——大法官認證,民眾黨團就是反民主啦。
(轉載自:張育萌 2025/12/19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