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實質控制 救國團就是附隨組織

國民黨實質控制 救國團就是附隨組織

張嘉尹

黨產條例的修正案,為了將救國團曾經得自國家的財產數百億,豁免於被國家追回,竟然以「曾隸屬於國家」為要件,將其排除於「附隨組織」之外。

目前社會中有聲音,呼籲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此案,使其無法完成公布程序。為了達成大法官釋字第793號解釋所提出之重要憲法價值「轉型正義」,這個呼籲值得贊同。

退一步言,即使黨產條例修正案最終仍公布施行。主管機關,以及承審的行政法院,亦可以透過「法律的合憲性解釋」來限縮系爭規定的適用範圍。

甚至在必要時,亦可以考慮基於系爭規定明白的且嚴重的違反前揭憲法價值,做出「反於文字」的法律解釋(contra legen)。

(轉載自:Braian Chang 2026/2/2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