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罷免的三個事實

關於罷免的三個事實

沈伯洋

一、罷免是隨便扣紅帽子?

錯。各罷免理由書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國會擴權+提親中法案+不遵守國會程序+癱瘓憲法法庭

這些,任何一項都足以構成罷免正當性。而且所謂「親中法案」不是幻想,是立法院公報上看得到的具體條文。

二、大罷免是無差別策劃?

也錯。罷免團體一開始根本彼此不相識,唯一的共通點是:

「藍白聯手修法,沒收罷免,逼公民在2/1前同時提案。」

是藍白自己修法創造了這波「同時」罷免潮,而且罷免團體也提出自己的區域立委符合上述理由的具體行為。順便提醒一下:藍營自己也趕著發起大罷免,只是沒有成功。

三、罷免撕裂社會?

罷免本就是憲政制度安排的一部分。既然公民投票、罷免、選舉都受憲法保障,就不能雙標說你喜歡的才叫民主,不喜歡的就叫撕裂。

結果這次罷免,有約12%-18%的藍白選民都投下了同意票,這叫撕裂社會?綠營支持者對執政黨不滿,叫做撕裂社會?我們自己,不分黨派,做不好、被批評,是反省跟檢討才對吧。

敵國攻擊才叫做撕裂社會;用假帳號擴散彼此的極化才叫撕裂社會。

一堆評論,數據也不分析、公報也不看、為何大家都在同一時間提罷免也沒搞清楚。

(轉引自:沈伯洋 2025/8/5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