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傅崐萁版《財劃法》五大危害
賴中強
傅崐萁版《財劃法》錯的不僅是公式。
今早,請願行動的第三部分,由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與智庫研究員涂景亮就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通過的傅崐萁版《財劃法》的五大危害,提出批判。請願成員高舉手舉牌並呼喊口號:「傅崐萁財劃法,惡化中央財政,瀕臨舉債上限15%」、「縮減鄉鎮分配,傷害基層民生」、「水平分配錯誤,惡化區域均衡」、「警察濫開罰單,縣市稅款多多」、「獎勵土地稅收,助長土地炒作」。
▍賴中強:錯的不只公式,垂直分配、水平分配都有錯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指出,隨著八月底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結果出爐,傅崐萁強推《財劃法》的弊病一一浮現。
在三級政府垂直分配上,新版《財劃法》:(1)掏空中央政府財政,行政院明年被迫舉債4,000億,瀕臨每年15%舉債上限,壓縮社福預算空間;並且(2)不當減縮鄉鎮(市)三級政府分配比例,不利基層民生。
在直轄市、縣(市)水平分配上,新版《財劃法》分配公式中,(3)企業營業額及人口數分配權重占比過高(70.5%),甚至完全刪除舊法「最近三年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之分配指標(原占85%),造成統籌分配稅款水平調節功能喪失,將來窮縣只會更窮,惡化區域不均衡。
錯誤垂直分配,中央瀕臨每年15%舉債上限,弱化中央政府效能
賴中強表示,傅崐萁版《財劃法》,就原屬國稅項目,從中央挖走更多的所得稅(10%→11%)及營業稅(40%→100%),貨物稅(10%)維持不變,整體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並將中央主導分配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比例從6%縮減為4%。財政部八月底通知各地方政府明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共8,488億元,較今年4,461億元,增加4,027億元,成長率90.3%。不僅如此,傅崐萁版《財劃法》,就原屬地方稅項目,刪除縣(市)土地增值稅20%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之規定,改為全部歸縣(市)收入,二級政府再增加財源。
面對《財劃法》讓中央少了4,000億的財源,行政院編列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不採取原先各界擔心的縮減各項社福支出、縮減各項教育、文化、經濟建設因應,而是以政府大幅舉債因應。然而,依據《公共債務法》對中央政府的舉債上限規定:「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百分之十五。」依照2026年預算,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出總額31,358億元,舉債4,000億元,占比達12.76%,這已經瀕臨中央政府年度舉債額度上限。
賴中強進一步指出,未來中央政府的任何追加預算或新特別預算,除非另有新財源而無須舉債,否則,只要追加預算或新特別預算規模超過828億元並舉債,就會違反上述《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計算式】:(4,000+A)/(31,358+A)﹥15/100
A﹥827.88
這意味著,明年只要再來1.5個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600億元),中央政府就沒有財源因應。這也意味著,媒體報導國防部向行政院提出跨7年度、總金額破一兆元的《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與特別預算,除非修改《財劃法》,否則,根本沒有財源可以執行。包括台版的鐵穹防衛系統。這更意味著,任何尚未編入預算的新增大額社會福利支出,無論退休年金、長照津貼、社會住宅、青少年或兒童福利,甚或教育文化支出,都很難獲得政府財政主計部門的支持。錯誤垂直分配,讓中央瀕臨每年15%舉債上限,弱化中央政府的效能與韌性。
賴中強質疑,今年上半年經濟成長率6.75%,台股破25,000點歷史新高,何以中央政府財務狀況窘迫至此?這是因為傅崐萁的《財劃法》,每年要挖走中央4,000億元,這是因為普發現金2,350億元,讓中央政府一次用完歲計賸餘,今年還須舉債。
錯誤水平分配,彰化以南,中央山脈以西,基隆,成為新《財劃法》的輸家
賴中強批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原始用意,就是要讓中央視各地方政府財政之不同,給予不同程度之支持,以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然而,傅崐萁版《財劃法》,一方面刪除了舊法「最近三年基準財政需要額減基準財政收入額之差額平均值」之分配指標(原占非六都縣市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權重之85%);另一方面,新法將轄區內營利事業營業額分配權重占比定為30%,將轄區內人口數權重占比定為40.5%(條文人口指標45% x人口數90%),二者合計占比高達70.5%,造成「都市化程度越高,人口及企業營業額越高,分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越高」的明顯趨勢。最終造成統籌分配稅款水平調節功能喪失,窮縣只會更窮,惡化區域不均衡。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統計資料,適用新版《財劃法》後,六都統籌分配稅款成長率高於或接近六都平均值(63.6%)的前段班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成長率低於六都平均值的後段班是南部的台南市、高雄市。
本島十三縣市部分,統籌分配稅款成長率高於十三縣市平均值(161.6%)的前段班,共有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六縣市;成長率低於十三縣市平均值的後段班是「烏溪以南、中央山脈以西」的彰化、南投、雲林、嘉義縣、嘉義市、屏東,外加北端基隆市。
如此,造成相當不均衡的結果,「烏溪以南(含彰化),中央山脈以西(含南投)」的本島八縣市,再加上基隆市,成為新版《財劃法》分配的輸家。坐實各界新版《財劃法》「重北輕南」「區域不均衡」的批評。
另外,統籌分配稅款成長率前段班,除了以面積取勝的東部三縣,就是集中在中北部的四都,以及新竹科學園區周邊聚落(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共五個都會區。如繼續適用傅崐萁版《財劃法》不予修正,將造成政府稅收財源不斷往五都會區集中,進而促成就業機會、人口與企業營業額再往五都會區集中,並推升五都會區高房價,最後形成惡化區域均衡之惡性循環。
▍涂景亮:《財劃法》不當縮減鄉鎮三級政府分配比例,鼓勵地方政府警察濫開罰單,並將助長土地炒作!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涂景亮並指出,根據舊版時代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級地方政府之金額,應依下列方式計算:一、第三條第一款之款項(來自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等國稅),以總額之百分之六十一點七六分配直轄市、百分之二十四分配縣(市)、百分之八點二四分配鄉(鎮、市)。」然而,新版《財劃法》僅將其中百分之五分配予鄉(鎮、市),不當縮減鄉鎮三級政府分配比例,斲傷地方制度法下之地方自治精神,也嚴重傷害基層民生。造成全國統籌分配稅款大幅成長90.3%,鄉鎮市統籌分配稅款竟只成長9.4%。
涂景亮再點出,中央要分給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中,有百分之五是根據「各直轄市及縣(市)之前一年度規費、工程受益費、罰鍰及賠償收入占其自籌財源比例」分配,是一個很詭異的指標。地方自籌財源主要分為地方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及印花稅等)與非稅捐收入(罰款等),也就是說,這個指標鼓勵地方政府罰款占比越高、稅收占比越少者,可以分更多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涂景亮批評,交通等各項違規,地方政府依法開罰,依法行政,大家都沒話說。但是,近年來,地方政府各種績效獎金,誘使警察濫開罰單,也造成相當的民怨。現在,立法院還鼓勵各縣市多開罰單,開越多罰單的,罰鍰占地方自籌財源比例越高的,可以分到更多的統籌分配稅款。這樣,不就上下交相賊,立法院鼓勵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鼓勵警察與公務員對人民濫開罰單!罰單越多,地方政府可以分得更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警察與公務員可以分得更多績效獎金!
涂景亮更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土地稅則依土地稅法第15條、第28條規定,地價稅係依地價總額計徵、土地增值稅則係依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而新版《財劃法》,竟將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增幅,作為分配指標,如此將致房價、地價上漲越多之縣市,分配額反而越多。涂景亮不禁質疑,新版財劃法難不成是想誘使縣市政府一起來炒房、炒地?
涂景亮最後強調,新版財劃法不僅僅是上述的五大缺失,更嚴重的地方在根本沒有人知道立法者當初想表達什麼。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看《財劃法》的立法理由,我們只會看到「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這15個字,完全無法探詢立法者為什麼要修法,其目的為何?也因此,在面對如今財劃法眾說紛紜的情況下,完全找不出一個解釋的依歸,只能各說各話,甚至連中國國民黨自己內部都莫衷一是,如此荒謬的立法品質,著實令人堪憂。
(轉載自:賴中強 2025/9/19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