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財劃法分母寫錯更扯:公式沒寫完(傅崐萁版財劃法系列五之五)
賴中強
傅崐萁版財劃法,其中一個分配指標是「財產稅成長率排名序位分數」,權重占10%,這個指標可以決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中的八百多億,怎麼分。
傅崐萁條文是寫:「各直轄市及縣(市)之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合稱財產稅)收入合計數之前一年度成長率排名序位分數占全部直轄市及縣(市)序位分數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十。」
照字面意義,這個條文是在獎勵地方財產稅收入年度增加幅度較高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排名越前面,分得越多。
問題是,光照這個公式,無法確定這八百多億怎麼分。這是沒有寫完的公式。
請問22縣市中:
到底是第1名22分,第2名21分……第22名1分,依比例分配。
還是第1名100分,第2名95.5分…第22名5.5分,依比例分配。
最後,財政部找二十二縣市研商,藍白占多數的縣市首長,居然說:差距越小越好。最後協商結論是「序位分數以零點二分為計算級距,成長率最高者得一百分,次高者得九十九點八分,依此類推。」
也就是第第1名100分,第2名99.8分…第22名95.8分,依比例分配。呀,這不就幾乎等於二十二縣市,一比一分配?
所以、比財劃法分母寫錯更扯:公式沒寫完,那就一比一分配吧!
真是神人等級的立法水準,還說要「公式入法」。
還是那句話:「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轉載自:賴中強 2025/9/25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