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12/10:1979年高雄事件

歷史上的12/10:1979年高雄事件

邱萬興

今天(12/10)是高雄事件46週年,是台灣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起社會民主改革運動,對台灣民主發展有極重要的影響。

1979年12月10日的「高雄事件」,是台灣從戰後發生二二八事件以來,影響台灣社會發展最重大的事件,讓台灣許多勇敢、有理想、有抱負的民主鬥士,因而犧牲坐牢,因為有人奮不顧身,才能有今天的民主自由。

1979年12月10日,各報頭版頭條消息:「高雄地區戒嚴司令部宣布:冬令宵禁提早自10日舉行」。這完全是針對晚上美麗黨雜誌社舉辦的人權日活動而來的警告。

1948 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隔年,台灣正走入中國國民黨威權陰影之下。而在1979年12月10日,一群追求民主自由的黨外前輩: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陳菊、呂秀蓮、王拓、張富忠、紀萬生、曾心儀等人,黨外人士身披著名條、綵帶,手持著火把的數百人遊行隊伍,在世界人權日的高雄市踏出那關鍵的一步,組織集會遊行示威要求解除黨禁及報禁。在高雄市大圓環的遊行中,民眾和鎮暴部隊爆發激烈衝突,引發轟動全台的大逮捕行動「高雄事件」。

1979年12月13日清晨1點,警總展開全台大逮捕,台北市信義路國際學舍對面巷內,施明德寓所是租在林義雄家的二樓、林義雄律師住一樓。警總與情治單位逮捕目標為施明德、陳菊、呂秀蓮及林義雄。陳菊被捕時,是從林義雄家,二位被殺害的雙胞胎姊妹林亮均與林亭均的房間走出來,林義雄與師第一個被抓,陳菊第二個被警總逮捕帶走,樓上的呂秀蓮被警總人員逮捕,施明德跳到後面巷子,翻牆逃走了。

1980年軍法大審時,姚嘉文律師告訴陳菊,林家發生滅門血案。軍法大審的高潮是8名被告的「最後陳述」,面對最高刑度的「唯一死刑」,法庭上沒有人卑躬曲膝求饒。他們在法庭上侃侃而談,黨禁、報禁、解除戒嚴、萬年國會、言論自由,台灣獨立的主張、台灣前途走向,為台灣民眾集體上了一場政治大課,由8名被告和15位辯護律師擔任民主講師。

陳菊覺得,自己有沒有明天已經不再重要,因為,跟林義雄律師家庭比起來,發生在她身上的一切痛苦,都算不上甚麼了。她在最後陳述時說:「她祈求歷史悲劇不要重演,我想念所有的朋友,並向大家說珍重而不再見!她當庭轉身慰問林義雄,請求林義雄回家後,代她親吻唯一生還的女兒林奐均,告訴奐均:「阿姨愛她」。

1980年4月18日軍事法庭依然強橫地對黨外菁英做了重判:施明德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徒刑、林義雄、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陳菊、林弘宣12年徒刑。

陳菊和呂秀蓮被關在土城仁教所,面對黑牢毫無畏懼。陳菊仍在獄中掛念台灣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1986年2月4日,陳菊假釋出獄,坐牢6年2個月,出獄後,擔任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工作,展開救援政治犯與聯繫國際特赦組織工作。

美麗島運動描述了最重要的黨外精神,陳菊認為:「最大的意義是,自此以後,台灣人參與民主運動時不再畏畏縮縮了,台灣終於敢把自己想說的話大聲說出來,這也是美麗島運動作為台灣民主歷史轉捩點,最重要的精神所在。」

(轉載自:邱萬興 2025/12/10 臉書貼文

2009.12 美麗島事件30周年暨世界人權影像展在高雄市美麗島雜誌社,陳菊市長攝於美麗島軍法大審圖片展前。
策展人・攝影/邱萬興
2000年2月28日慈林通訊,想念妳,天堂的孩子。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新聞剪報。
圖片提供/艾琳達
1980年6月起,陳菊與呂秀蓮被關在土城仁教所,呂秀蓮在1985年出獄,陳菊在1986年2月4日出獄。
圖片提供/范巽綠
1991年陳菊從高雄出發,以壓不扁的台灣菊參選高雄市國大代表,高票當選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