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質問:楊珍妮、陳正祺、江文若、劉威廉
任內為何遲遲不將中國列為《貿易法》高階晶片出口管制地區?
(3/31上午記者會賴中強律師發言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完整新聞稿請見這裡)
▍賴中強:對國貿署四位局(署)長的質問
經民連智庫民主防衛與經濟安全中心分析,經濟部國貿局依據貿易法第13條第三項公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歷年修正,發現:
1. 經濟部係於2002年4月30日扁政府時期,將中國列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
2. 馬英九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2012年,經濟部國貿局長卓士昭,為了服貿協議、貨貿協議順利協商,在第三次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例會(4/26)後,就著手法規命令修正預告(5/22),在2012年6月19日依據貿易法第13條第三項的授權,完成「貨品管制清單」與「管制地區」法規命令修正。從此,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明列十二項半導體「製程」設備,繼續列中國為「管制地區」。這是「掛『十二』而漏萬」,十二項設備以外的受管制戰略高科技貨品及技術,就算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的中國,最多僅受到《貿易法》第27條之2的罰鍰,排除第27條刑事處罰。
3. 面對2012年以來各界一再的批評及建言,民進黨政府2016年重新執政後,國貿局先後四位局(署)長,對於老局長卓士昭錯誤政策所形成的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卻遲遲不加以填補更正:
3.1. 楊珍妮(現任政務委員,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於2016年5月20日政黨輪替後續任國貿局長至2020年1月16日,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曾經7次修正,但卻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3.2. 陳正祺(已退休)於2020年3月13日至8月2日擔任國貿局長,任內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3.3. 江文若(現任經濟部政次,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於2020年8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先後擔任國貿局長及改制後的國貿署長,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曾經15次修正,但卻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管制漏洞。
3.4. 劉威廉(現任國貿署長)於2025年1月13日擔任國貿署長至今,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已修正2次,但仍尚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並對2016年政黨輪替後的四位國貿(局)署長提出質問:
(1)你們認為,沒有刑事處罰,光靠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就足以嚇阻廠商將高階晶片違法走私至中國嗎?
(2)你們任內遲遲不將中國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管制地區,放任台積電生產的晶片,被違法轉賣到中國,私下協助中國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你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兩千三百萬台灣納稅人的薪水嗎?
(3)面對卓士昭的錯誤政策,你們遲遲不願意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是否因為卓士昭是你們的老長官?還是因為簽訂服貿、貨貿是你們國貿幫的既定政策,即便政黨輪替,也不應更動?還是因為你們對於國貿幫大老、兩岸企業家峰會創辦人蕭萬長的「兩岸共同市場」願景,樂觀其成?
【支持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繼續與中國政商集團搏鬥】
捐款帳號及詳請請洽:https://bit.ly/經民連捐款資訊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3/31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