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質問:楊珍妮、陳正祺、江文若、劉威廉
任內為何遲遲不將中國列為《貿易法》高階晶片出口管制地區?
(3/31上午記者會採訪通知)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美超微案,美國聯邦檢察官3月19日公布起訴三位台灣人將搭載輝達高階晶片的伺服器經台灣非法輸往中國,引起各方矚目,且案情持續升高。經民連3月26日記者會批評:對於一個全部被告均來自台灣,犯罪行為地也在台灣,國際高度矚目的高科技出口管制犯罪,台灣主管機關經濟部與檢警調竟然完全無所作為,也無法有所作為。原因是:台灣經濟部國貿局(署)並沒有將中國列為軍民兩用高階晶片的輸出「管制地區」,就算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走私輸往中國,在台灣,也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
經民連記者會後,隔天(3/27日),天下雜誌報導《美國查AI走私!美超微案恐引發台灣晶片301調查》,路透社等外電並報導,與中國解放軍關係密切的兩所軍工大學已取得搭載輝達高階晶片的伺服器。經民連於3月26日記者會即已沉痛地指出:多數民主國家將違法輸出高階晶片列為刑事犯罪行為,獨獨台灣經濟部說違反貿易法出口管制規定將高階晶片輸往中國,只能罰錢,不構成犯罪。中國針對台灣部署飛彈數量高達900至1,500枚,而且不斷在增加中。最應該管制對中國晶片輸出的台灣經濟部,卻放任台積電生產的晶片,被違法轉賣到中國,私下協助中國解放軍製造飛彈瞄準台灣,這是何其荒謬!
經民連智庫民主防衛與經濟安全中心分析,經濟部國貿局依據貿易法第13條第三項授權,歷年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情形,發現:
1. 經濟部係於2002年4月30日扁政府時期,將中國列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
2. 馬英九政府任內,經濟部發布行政命令對中國鬆綁出口管制。2012年,經濟部國貿局長卓士昭,為了服貿協議、貨貿協議順利協商,在第三次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例會(4/26日)後,就著手法規命令修正預告(5/22日),在2012年6月19日公告「貨品管制清單」與「管制地區」法規命令修正。從此,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明列十二項半導體「製程」設備,繼續列中國為「管制地區」。這是「掛『十二』而漏萬」,十二項設備以外的受管制戰略高科技貨品及技術,就算違法輸往「非管制地區」的中國,最多僅受到《貿易法》第27條之2的罰鍰,排除第27條刑事處罰。
3. 面對2012年以來各界一再的批評及建言,民進黨政府2016年重新執政後,國貿局先後四位局(署)長,對於老局長卓士昭錯誤政策所形成的對中國出口管制漏洞,卻遲遲不加以填補更正:
(1)楊珍妮於2016年5月20日政黨輪替後續任國貿局長至2020年1月16日,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曾經7次修正,但卻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2)陳正棋於2020年3月13日至8月2日擔任國貿局長,任內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3)江文若於2020年8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先後擔任國貿局長及改制後的國貿署長,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曾經15次修正,但卻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管制漏洞。
(4)劉威廉於2025年1月13日擔任國貿署長至今,任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公告已修正2次,但至今尚未更正填補對中國的出口管制漏洞。
經民連將於3/31上午舉行記者會,進一步說明調查發現及對國貿署四位(局)署長的進一步質問。
敬邀 貴單位採訪
【記者會資訊】
主辦: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時間:2026年3月31日上午9點20分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 會議室
主持:黃亭偉(經民連智庫研究員)
出席:賴中強(經民連智庫召集人)、黃承瀚(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高鉦詠(經民連智庫研究員)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3/30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