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匪諜」與情治內控:花蓮卓溪「手榴彈事件」(1961)

製造「匪諜」與情治內控:花蓮卓溪「手榴彈事件」(1961)

吳俊瑩

昨日(2026/8/15)副總統蕭美琴到花蓮卓樂部落基督長老教會為「手榴彈事件」紀念銘牌揭幕,並頒贈回覆名譽證書給5位布農族人的當事人家屬。

本案在事發不久就被確認是誣陷栽贓案件,儘管地處僻遠,卻引起情治高層的注意,列為「一年來國內工作之檢討」案例。1961年4月下旬,花蓮縣玉里分局卓麓派出所主管余寶堂,因曾遭鄉民代表沈金福、高則通、張國興、張國品等控告不法,為報復私人仇恨,遂偽造反動信件、反動標語,並將手榴彈二枚及卡賓槍子彈暗置於沈金福、高則通家中,再進行搜查。先後將高則通、沈金福、張國興、張國品、田樹藤、胡宏仁等六人逮捕,指為匪諜,刑訊求供。經警務處安全室主任岳梓宇查明確係栽贓誣陷,確認有刑訊情事,遂將六人釋放,並將余寶堂扣送警備總部法辦。

我看了彭聲傑心理師的照片,銘牌只提到沈金福宣道師,和張國品、張國興、田樹藤、高則通等5位長老、執事。但檔案顯示,還有一位胡宏仁也被抓到玉里分局刑求,但沒寫入銘牌。

警察系統在國安體制的分工,通常被認為是執行的角色。但此案顯示警察系統在白色恐怖時期也是會製造「匪諜」,除了基本的信件、標語,甚至為了效果,連手榴彈、卡賓槍子彈都塞到部落族人床底。

這個案件發生在相對偏遠的部落,是由警務處安全室以內部調查方式,結束這場栽贓誣陷,巡佐余寶堂也被移送法辦。情治系統的檢討認為,這不只是余寶堂個人問題,「警察機關以及所有情報機關之信譽,影響甚大。本案似應從速結案,從嚴法辦,以平復外間不良反應與指責。」情治機關的內控問題,似在1960年代逐漸成為蔣經國所關心的課題,威權獨裁統治不能沒有情治系統,但情治系統的濫權可能反過來威脅獨裁者的利益,也成為高層所注意的問題。

(轉載自:吳俊瑩 2026/8/16 臉書貼文

圖片:蕭美琴副總統臉書
圖片:國內安全委員會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