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了解:民主無法保護自身,只有作為真正國家的台灣才能保住我們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救台灣必須破解的迷思 2)
周婉窈
上篇引用賴中強律師的文章,他指出:「民主預設了以主權國家為前提。沒有主權,就沒有民主,最多只能是自治。而香港的自治,已被中國收回。」 我們就從這裡講起。台灣是不是主權國家?稍等,問題根本不對,台灣不是國家,如果台灣是國家,它的憲法應該就會以「台灣」起頭吧?但不是,台灣是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一個區,這我們上篇就講過。現在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叫作「台灣」或「台灣國」、「台灣共和國」的國家。然後,叫作「中華民國」的這個國家根本不被承認、走不出去。關於這個問題,請看我寫過的文章〈破除「中華民國」幻相、一中憲法的致命危機,以及台灣應有的路〉,在此就不多講了。
台灣曾有機會擁有自己的憲法,成為真正的國家,但李登輝總統任上的兩次妥協:1991年讓「老賊」修憲,以及1990年任命郝柏村為行政院長,前者導致:台灣人沒有自己的憲法;後者導致:台灣沒真正獨立成為一個新國家。詳見賴中強,〈【黨外下晡會短講 2】賴中強:台灣民主運動的未竟之業(影片)〉
台灣既然不是國家,哪來主權?當然,大家耳熟能詳的就是這句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的名字是中華民國。」既然他的名字是中華民國,為何不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的名字是中華民國」?為何一定要說台灣?這就是要將台灣與中華民國等同起來,在這裡我不去討論民進黨的ROC總統為何要這樣講(策略性的?),也不是說不能這樣講。但是了解真實情境是解決問題的起點。
賴中強前面那句話接下來是:「如果說民進黨執政,我國人民是2300萬人,而中國國民黨執政,我國人民是14億人,那人口與領土不確定,我們就不能說自己是主權國家。」也就是說,這個所謂的「國家」領土一下子很大,一下子很小,人口一下子超級多,一下子普通多。因為領土和人口不確定──可大可小、忽多忽少──所以不是「主權國家」。請不要戰我,我一心一意、自始至終期待台灣是我們的國家,但她此刻不是,這是我們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我不是做政治的,我研究台灣歷史,只希望我們要死也不要死得糊裡糊塗。
台灣不是國家,因此無法保護它的民主。此話怎麼說?
台灣自1992年自由民主化以後,歷經幾次總統大選,雖有些意外(如陳水扁319槍擊案),但基本上都能和平「政黨輪替」,國會也都能定期改選,在國際上確實足以為傲,也有不少政治人物以此標榜台灣。這是30餘年來台灣的成就,值得讚揚,但也因此台灣社會有個迷思:以為台灣的民主可以保護台灣,國際民主陣營也會保護台灣。
首先,我們遇到的是「國家忠誠」也就是「效忠」的問題。這次大罷免,很多人都在宣講傅黃集團「賣台」,如果以保持台灣現在的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來說,ROC立法院藍白聯手通過或修訂的許多法案來說,就是會(或要)破壞台灣目前的生活方式,為中國併吞台灣鋪路。這些法案通過的、預定通過的,以及未來要通過的,集合起來就會讓現在的台灣沒了,也就是毀滅台灣。所以說「賣台」一點也沒錯。如果您覺得國家定位不重要,在這裡您就會碰上最大的問題。 如果台灣真的是國家,請問:世界上若有某個國家的國會立法要毀滅這個國家,這個國家會拿國會毫無辦法嗎?為何我們只剩下民間進行罷免的這個手段?您想過嗎?最大的問題在於:賣台≠賣國!如果賣台=賣國,這些人就是犯了天怒人怨的「叛國罪」,一定要以「叛國罪」予以起訴,但在台灣可以嗎?不行嘛!因為台灣不是「我們vs.他們」的國家,他們不用對台灣效忠,台灣無法要求他們的「國家忠誠」。君不見,ROC的總統與立法委員就職時是向1928年黨旗變國旗的車輪旗與1940年才成為「國父」的孫文遺像宣誓。不要以為這些「國家象徵」不重要,您能想像:烏克蘭總統就職時是向列寧像宣誓嗎?(Murmur:孫文運氣真好,在中國只當了9年「國父」,在台灣一當就80年& plus!)ROC的總統與立法委員就職時,前者宣誓要「保衛國家」、後者「效忠國家」,但這都是中華民國憲法上的國家,他們不用宣誓效忠台灣,這是您真的必須要知道的。
親愛的讀者,不要認為我疑神疑鬼。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台灣公民陣線2024公民政綱》所研擬的【公民政綱第24號】就是(頁185):
以法律重新訂定公職人員誓詞,並以「保衛台灣(台澎金馬)人民、效忠國家、保障人權、捍衛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核心精神
對象當然包括軍人。這是經民連耗費很多心力和時間做出來的,我曾參與後面一小部分,一個下午可以花很多時間討論一個小小細節,字斟句酌到極點。這當然不是「食飽換枵(iau)」(但誰理你阿?),是為了要將公職人員的「國家忠誠」透過誓詞,具體地以台灣為效忠對象。
中華民國立法院(不是台灣立法院喔)正在用假民主(不討論、不協商、不遵守議事規定、違法開會等)沒收台灣人努力奮鬥來的民主。為何一個國會可以違法亂紀到這種程度,離譜到沒有最離譜的,只有更離譜的,但我們卻完全拿它沒辦法?!不少人在呼籲行政權要強硬起來,大法官也要站出來,我想民進黨要怎麼做,那是他們的事情,我不多嘴,多嘴也沒有人要聽吧?其實這裡面還牽涉到社會成功者的「建制化」或「自我建制化」的問題,之後再寫。
就算藍白立委按程序來,不那麼兇狠粗殘,其實要通過什麼都可以通過的。也就是說,透過真正的民主程序,藍白還是可以聯手「賣台」,毀滅我們引以為豪的民主。就此而言,民主體制並無法保護民主本身。這是我們社會很大的迷思,以為只要我們有民主,就夠了;當中國攻打台灣,國際民主陣營也會來保護我們。但是,您知道嗎?現在在保護台灣的法基本上就是「兩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立法院可以修訂的,藍白立委提案連署修訂第29條,要將中國和台灣的關係「內戰化」,它最直接的結果就是:中國攻打台灣變成內戰,國際上沒有國家會來救援,因為沒有國家能涉入他國的內政。台灣只能孤軍奮戰!
請問:有哪個國家的國會會修訂法律讓敵國和該國的戰爭變成內戰?
現在ROC立法院已經是淪陷區,是敵國代理人的灘頭堡。您若能這樣看,就能了解為何可以完全不遵守立法院的議事規則。請問:佔領區的佔領者哪需要遵守你的法律?哪和你在客氣的?
一個無法以自己的名字為國名的台灣,沒有自己的憲法,無法要求台灣人用選票選出的國會議員效忠台灣,請問:濟濟前輩花數十年奮鬥來的自由與民主,又經30多年大家打造的我們這麼愛的「小小多山的國家」,要如何保衛它的自由與民主?
曹興誠先生連著幾天都呼籲台灣要建國,非常感謝他終於走到這條台灣人從二二八之後走了77年的路,這條艱困坎坷的路。
不過,真的很希望曹興誠先生不要再喊公投,和一群無法效忠台灣、甚至效忠要併吞台灣的敵國的人一起公投台灣的前途,有道理嗎?符合公理嗎?
總之,民主無法保護它自己,只有真正的國家才能保護它的國民的生活方式,在台灣,這就是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大罷免濟濟志工拼命要保衛的不就是我們這小小多山的國家的生活方式嗎?
局勢這麼險峻,我們要怎麼辦?下一篇會試圖提供正向思考,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