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以前很愛做票!
邱繼弘(大河馬)
這幾天看韓國的新聞,松坡區那個被改成投票所的手球館外面,聚了一萬個人,手上揮著太極旗,喊「重新選舉」。
起因說來荒唐。一個 IT 強到全世界都拿來當範本的國家,2026 年了,地方大選那天有五十個投票所選票印不夠,二十二個一度直接停掉。選管會委員長盧泰嶽道歉、請辭。然後就失控了——有人懷疑這背後不只是行政出包,是有人動了手腳;要求開票無效、票箱不准移送、重選。
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公開證據證明結果被操控。這點要先講清楚,這是「選務瑕疵引爆的舞弊質疑」,還不是「已經查實的作票」。但你看那一萬個人為什麼上街就懂了:他們不是真的算過幾張票被改,他們是不再相信。一旦那層信任破了,印不夢的選票跟塗掉的選票,在群眾眼裡就是同一件事。
我看著那些畫面,想到的不是韓國。是我堂叔,邱奕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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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聽過中壢事件。1977 年 11 月 19 日,桃園縣長選舉,許信良對國民黨提名的歐憲瑜。教科書會告訴你那天群眾包圍中壢分局、燒了警車、火燒分局,是戰後台灣第一次大規模的自發抗爭,是兩年後美麗島的前奏。
教科書通常不會告訴你,點燃那根引線的,是一個排隊投票的牙醫。
那天中壢國小 213 號投開票所,一對七十幾歲的老夫婦進去圈票,動作慢。監選主任——也是中壢國小的校長范姜新林——走進圈票處,把兩位老人家已經圈給許信良的票,用沾了印泥的拇指壓成廢票。
排在後面看到的,就是我堂叔。他出聲了。他跟著去作證,指出他親眼看到范姜新林對著選票「指指點點」。
結果你猜怎麼著。檢察官把范姜新林放回投票所繼續執勤,把證人移送警局。一個月後秋後算帳,被起訴的不是作票的校長——校長以「證據不足」不起訴——是出來指證的我堂叔。罪名是「任意污衊依法執行任務之選舉監察人」。判一年半,緩刑三年。
我每次想到這個邏輯都覺得冷。一個人親眼看到作票、挺身講出來,最後變成被告。國民黨需要一個祭品來把「中壢事件」這四個字定性成「刁民鬧事」,他就成了那個祭品。作票的人全身而退,看見作票的人留下案底。
那一年他幾歲?三十出頭,開著自己的牙醫診所,本來可以一輩子不沾這些。他只要那天閉嘴,什麼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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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事到這裡,他頂多是個倒楣的小人物。但兩年後,1979 年的美麗島,他又進去了。
12 月 13 日大逮捕,名單上是陳菊、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姚嘉文……然後是邱奕彬。他不是雜誌社的核心幹部,不是後來會選立委選總統的那種人。他就是又一次,站在不該被政權容忍的那一邊。
關於他在裡面受了什麼,正式記載只有冷冷一行:受到肉體殘害、咬舌自盡未遂。
情治單位刑求黨外人士,從來不是為了問出真相——真相他們不在乎。他們要的是筆錄,要你攀咬別人,要你在紙上簽下那些不是真的的名字,好讓他們順著名單再抓一批人。你多吐一個名字,外面就多一個家庭被毀。
他不肯。咬下去的那一下,不是想死。是他算清楚了——只要他還能開口,他們就會逼他講;只要他講了,就有人因為他的嘴被抓進來。把舌頭咬斷,是他當下能想到唯一能保證自己「講不出來」的辦法。
寧可不能說話,也不要說出會害人的話。
這種事,檔案不會寫,維基不會寫。維基只會寫「咬舌自盡未遂」五個字,乾乾淨淨,好像他只是一時想不開。沒有人會在那五個字裡讀到,那是一個人用自己的身體,替朋友擋下一整份逮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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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這些,不是要把他抬成什麼民主神主牌。他兩次站出來,兩次被碾過去。後來他當過國民大會代表——這是台灣終於走到能還他一個位置的年代,遲到了快二十年。但說真的,一個頭銜跟他付出的東西完全不成比例。有些代價,給什麼位置都補不回來。
但中壢那天要是沒有他那一聲,作票就作成了,老夫婦的票就真的變廢票了,那場改變台灣的抗爭可能根本不會點著。撐起那段歷史的,從來不是台上那幾個名字,是底下這些站出來、然後被當成祭品的人。
回頭看韓國。一萬個人為了「選票不夠印」上街,揮旗、唱國歌、要重選。先進國家的人民,對一次行政疏失就這麼敏感、這麼不肯退讓,台灣有些人覺得他們小題大作。
我反而羨慕。羨慕他們可以為了「程序可能有瑕疵」就上街,而且街頭上沒有人會因此被咬斷舌頭、被判刑、被消失。
那是因為四十幾年前,在我們這座島上,有人已經先把代價付過了。付到要用牙齒咬斷自己的舌頭。
你們不需要記得我堂叔的名字,但我會記得!
(轉載自:Nathan Chiu 2026/6/8 臉書貼文)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