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坑有多大?經民連公布羅智強眷改2.0「老舊眷村」清單/經民連2026.01.13記者會智庫研究員發言稿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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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亭偉:羅智強眷改2.0,全台38141戶,政府出資超過兩千億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資料彙編(2004年版)》資料分析,符合羅智強提案,即1981年至1996年2月興建完工,且載明為「眷村改建」之國民住宅共有79個社區,合計39264戶,扣除其中已核定都市更新計畫並已完工的正義新村(忠孝復興SOGO旁)1123戶,共38141戶,推估總建坪達105萬4821坪。如全數適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由國家出資改建,依近年都市精華地段房屋造價每建坪20萬元計算,總興建經費估算高達2109.6億元。
經民連智庫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分析,這38141戶中,佔最大宗的為台北市,共有44個社區,計22671戶;新北市共10個社區,計共3225戶,高雄市共10個社區,計8077戶。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提案人羅智強的選區大安區,即有8個社區,包括正義東村一二期(忠孝東路三段)、泰順國宅一二期(泰順街)、成功國宅一二期(復興南路二段)、大安國宅一二期(建國南路)共4519戶,佔眷改條例草案影響戶數11.5%,是所有行政區劃中佔比最高的區域。
黃亭偉強調,財政紀律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中央政府各級機關、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即便藍白黨人真認為《眷改條例》有繼續推動之必要,本案也應交付內政及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先舉行聽證會,評估改建戶數、所需經費,並由提案委員依憲法及《財政紀律法》與行政院協商,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以及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的屋主經費負擔及獎勵容積餘屋歸屬,方可能為合法之審議。
經民連基本上認為國家沒有義務為1981年以後之改建眷村再改建。若國家介入出資重建,則應符合新公益目的;亦即配套修法,明訂因都更獎勵容積所增加之建坪,不歸原屋主,應全數歸屬於國有,只租不售,充作社會住宅。如此,方符居住正義及公益目的。
▍林芯羽:現代化國宅共78處,其中北市佔過半數,王鴻薇、賴士葆皆連署不公不義的錢坑法案
林芯羽研究員表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人為羅智強、許宇甄,連署人為林倩綺、鄭天財 Sra Kacaw、廖偉翔、馬文君、王鴻薇、王育敏、葛如鈞、廖先翔、魯明哲、游顥、賴士葆、牛煦庭、黃健豪、傅崐萁、邱鎮軍、翁曉玲、洪孟楷、高金素梅 楊瓊瓔、謝龍介、林沛祥、蘇清泉;此案自委員會抽出動議逕付二讀,讚成名單為除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以及未参與表決之陳玉珍等三人外,藍白其餘59立委均投票讚成抽出逕付二讀。而此案於今日進行黨團協商,不排除本週五(1/16)三讀通過。經民連經濟與社會政策中心透過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資料彙編,整理出全台灣改建過後的現代化國宅共有78處,其中,台北市共44處,且坐落於大安區、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等台北市精華地段。
林芯羽分析,羅智強所在選區大安區,有八個國宅,分別為正義東村一期、正義東村二期、泰順國宅、泰順二期、成功國宅、 成功國宅剩餘地、大安國宅、大安國宅二期,地址位於忠孝東路三段、泰順街、復興南路及建國南路;王鴻薇選區中山區有四處國宅,為長春國宅、興安新村、圓山二村及實踐新村,位處長春路、復興北路、龍江路及通北街;賴士葆選區文山區則有一處國宅, 軍功國宅位於和平東路四段,鄰近捷運木柵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上述國宅所在之地通常匯集交通、商業、教育等便利資源。
林芯羽痛批,中國國民黨將居住正義掛在嘴邊卻只想討好這些黃金蛋黃區的選民,利用國民的納稅錢幫這些坐擁黃金地段國宅的屋主免費修繕房屋,而無視全台危老建築,漠視租屋族權益,眼裡只有選票,卻要權益被中國國民黨忽略的全國人民為這項只有少數人能夠享受到的錢坑法案買單。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1/13 臉書貼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