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反對Grab收購案三理由】不是二哥制衡大哥,而是大哥結合二哥鯊光小弟

【經民連反對Grab收購案三理由】不是二哥制衡大哥,而是大哥結合二哥鯊光小弟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東南亞叫車與外送龍頭 Grab 擬以 6 億美元現金收購台灣 foodpanda 外送平台,本案結合申報正在公平會審理中。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說明反對此收購案的三項理由:

1️⃣ 結合後市場更集中,不利平台業者間競爭,消費者、商家、外送員權益受損

中資企業阿里巴巴天貓台灣前總經理吳德威為本案護航時說:「市場需要二哥來制衡 Uber」,說得好像 Grab 收購台灣 foodpanda 後會成為強有力的二哥,與大哥 Uber 相抗衡競爭。然而,事實的真相是,Uber 原本就持有 Grab 的 13% 股份,這個收購案根本不是二哥壯大制衡大哥,而是大哥與二哥暗通款曲,兩大市場龍頭更緊密結合。結合後市場更集中,不利平台業者間競爭,初期大哥與二哥會推出一些優惠搶占市場、消滅本土小平台,等到把三弟以下都殺光後,再來調高收費、降低成本,屆時消費者、商家、外送員權益都會受害。

2️⃣ Grab資訊系統研發中心在中國北京,有資安疑慮

Grab 就其自研 GrabMaps 之公開資訊即揭露,每秒採集八十萬個 GPS 點,累積已逾四百四十億公里軌跡,覆蓋東南亞八國,於每一次外送交易中採集捷徑、巷弄與大樓出入口之影像資訊——所收集者實為「誰、於何時、以何種頻率、出現於何處」之完整行為與國土資料。Grab 於二零一六年設立「格步科技(北京)」為研發中心,如今已逾四百人。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明定任何組織與公民均有義務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就算 Grab 收購台灣 foodpanda 後將資料庫設在新加坡,甚或落地台灣,也不足以擔保北京研發團隊工程師不會透過連線取得台灣消費者資訊。

3️⃣ 本案加深中國在台影響力

不僅中資企業滴滴出行持有 Grab 5% 股權,Grab 旗下的圖資品牌「GrabMaps」,與華為旗下的「花瓣地圖」有技術授權合作,支援 Grab 資料儲存的雲端服務供應商也是來自中國的阿里雲,最近在各大媒體大聲支持 Grab 收購案的吳德威,更是阿里巴巴天貓台灣前總經理,吳德威過去被媒體報導的中資投資爭議,至少有「獵豹移動」與「TaxiGo」,還有「派網 Pionex」。本案如通過,將加深中國在台影響力。

2026.08.18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發言稿:https://www.edunion.org.tw/newsrelease/20260818/

(轉載自: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2026/8/18 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