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需要第二次轉型正義
許慧如
日前監察院公布一份調查報告,指出過去「國語推行辦法」長期傷害本土語言。其實,台灣實質上仍「獨尊華語」,連「本土語言」政策,也無意間對台語造成第二次不正義。這次的不正義,來自政策忽視台灣的語言生態,進而陷入「齊頭式平等」與「強迫禮讓」的無限迴圈。
台灣各本土語流失,主因是長期強勢的「國語運動」。語言復振的目標,是讓被壓抑的語言恢復原有功能,再發展不足之處。
台、客、原語的定位本就不同。台語曾是台灣的跨族群共通語,使用人口多,具備進入公共領域的基礎。客、原語則是族群語言,有明顯的使用區域。若當年沒有國語政策,今天華語在做的各項事務,應該多是用台語在進行。這不是台語沙文。共通語與族群語各司其職,在多語國家中相當普遍。
然而,現行政策以「本土語」一詞,將各本土語言視為一體。這樣看似公平,實是把不同處境的語言塞進同一套制度,推行到各種活動。久而久之,未經歷過國語運動的年輕世代,容易認為台語「只是」一種「本土語」。甚至會因講台語的人較多,就認為台語是壓迫其他本土語的「沙文」語言。
在這個齊頭式平等下,台語似乎有了原罪,在資源分配上不斷「被禮讓」。客語與原民語早有專責機關、預算、制度。即使近年行政院在民間長期爭取下,指定文化部主責台語,但文化部負責的不只台語,相關資源仍需分配給客原語。監察院報告也指出,客語與原民語在預算和人力編制上上,明顯高於台語。若再考量各語的使用人口,差距更是不成比例。
語言復振應照各語言的生態有不同的做法。客、原語需要族群語言的保存與復振;台語則需要恢復共通語與公共語言的地位。
這次監院報告是一個契機。政府不應再用同一個框架處理所有語言,更不要把珍貴的復振資源用在非本土、也不需復振的外國語言。語言轉型正義不只要修正過去的獨尊華語,也必須看見當今政策如何無意間發展出新的不正義。台語需要第二次轉型正義,恢復共通語地位。
(轉載自:許慧如 2026/7/6 自由評論投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