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幾個平埔血統論的流言 (二)

終結幾個平埔血統論的流言 (二)

葉高華

(原刊於 2010/09/26)

流言二:1730年,大約有60萬平埔族人歸順清國;到了1756年,臺灣人口大約是66萬人。由此可見,大多數臺灣人都是平埔族的子孫。

這個流言宣稱其根據是雍正八年 (1730 年) 許良彬奏摺:「番社新舊歸化戶口不下二、三萬社,每社男婦老幼多至一、二百人,少亦不下數十人。」如果我們只算兩萬社 (低估),每社只算 30 人 (低估),則歸化的原住民就有 60 萬人。

首先,我們必須檢查這段引文是否正確?許良彬奏摺原件如上圖所示 [1]。原文在「其番社新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之後,有段被流言刪節的「各種圍莿竹中植果木蓊鬱居室處焉」,然後才是「每社男婦老幼多至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拾眾」。那麼,原文的斷句應該是「……戶口不下貳參萬社,各種圍莿竹……」?還是「……戶口不下貳參萬,社各種圍莿竹……」呢?

首先,社並非戶口的計量單位,因此將句子斷成「戶口不下貳參萬社」並不合理。這情況就像是我們不可能說「臺灣人口有七千多個村里」,因為村里不是人口的計量單位。

從內容來看,臺灣也不可能擁有兩、三萬社。1650 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 (VOC) 的原住民戶口表顯示臺灣有 315 社 [2]。這份清單不但涵蓋絕大多數的平埔族部落,還涵蓋部分的鄒族、排灣族、卑南族、阿美族部落。扣除後者,臺灣的平埔族部落不到 200 個。

那麼,1730 年時有多少原住民部落歸順清國呢?清國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於 1724 年任滿後,將他在臺灣的種種見聞整理成《臺海使槎錄》。該書分成〈赤崁筆談〉、〈番俗六考〉、〈番俗雜記〉三部分。其中,〈番俗六考〉詳細記載當時所知的原住民部落名稱,總括如下 [3]:

北路諸羅番:共 144 社,其中 116 社是後來的平埔族部落 (蛤仔難計為 36 社)。南路鳳山番:共 51 社,其中 8 社是後來的平埔族部落。

到了 1745 年時,隨著歸順清國的原住民部落增加,《重修臺灣府志》重新整理原住民部落的資料,總括如下 [4]:
臺灣縣:共 3 社,皆為熟番。
鳳山縣:共 123 社,其中 8 社為熟番。
諸羅縣:共 35 社,其中 13 社為熟番。
彰化縣:共 55 社,其中 26 社為熟番。

淡水廳:共 71 社,其中 37 社為熟番;蛤仔難 30 社當時為生番,後來歸類為平埔族。

由此可見,許良彬奏摺的合理斷句是:「其番社新舊歸化內附戶口不下貳、參萬。社各種圍莿竹,中植果木蓊鬱,居室處焉。每社男婦老幼多至壹、貳百人,少亦不外數拾眾,越數里方有一社。」

那麼,許良彬寫的「戶口不下貳、叄萬」是怎麼來的呢?合理推測是,他根據部落的數量與規模估計。前面提到,《臺海使槎錄》記載 195 個原住民部落;《重修臺灣府志》記載 287 個原住民部落。按照「每社男婦老幼多至一、二百人,少亦不下數十人」估計,恰好是兩三萬人左右。

總而言之,1730 年清國掌握的原住民人口為 2~3 萬人,不是 60 萬人。而 1756 年清國統計臺灣的漢人與原住民合計 660147 人 [5]。

註釋:

  • [1] 圖片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十六輯》,頁 504。
  • [2] 中村孝志,〈荷蘭時代的台灣番社戶口表〉,收於:中村孝志著,吳密察、翁佳音、許賢瑤編,《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下卷社會文化》。臺北:稻鄉出版社,2001。頁1-38。
  • [3]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臺灣文獻叢刊第四種。
  • [4] 范咸,《重修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一〇五種。
  • [5]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為乾隆貳拾壹年戶口倉穀查核實數事

(2010 年 6 月 18 日初稿、2010 年 9 月 26 日第一次修訂、2016 年 2 月 15 日第二次修訂)

(文章轉載自:地圖會說話 2010/09/26 網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