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測試自由與極權的分野

如何測試自由與極權的分野

陳弱水

近來看到不少論述,泯滅自由與極權、民主與專制的分野。這些論述要講的不外乎,臺灣雖然號稱自由民主化,其實威權已經再起,或是說,有的國家雖然對人民進行嚴格控管,但有它的合理性,也不是那麼可怕。有人甚至直接質疑西方民主的真實性。這些說法都遠離事實,自由民主與專制極權是有根本歧異的不同體制,相似的現象在不同體制中,涵義和應對方式都不一樣。這些說法中,有濃厚的話語操作成分,也有認知上的混淆,話語的操弄,最終是想影響人們的認知和行動。因此,我們應當時時反省這些問題,保持清明的認識。以下提出三個區分自由與極權的方法,權充檢測政治體制的試紙。

1. 有沒有基本自由的概念?有沒有保護基本自由和處理相關問題的機制?自由體制中的「自由」,不是無差別的自由,它一定有基本自由的概念,這種自由是體制的基石,特別受到注意和保護,極權體制的代言人和辯護者如果說自由,通常是空泛,大而化之的。

基本自由有哪些?舉幾個最明顯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參政自由、組織自由、私有財產權,這個名單還可以再加長。我1980年代在耶魯大學唸書時,有一位校長Benno Schmidt是法律學家,他的研究專長非常簡單: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是:「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簡單說,這位校長是言論自由的專家,研究言論自由問題在美國憲政和法律體系中是如何處理的,應當如何處理。極權社會不會有這種專家。自由體制中一定有很多一般性的自由,但它不是以前西方思想家所想像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不如說,自由體制是以基本自由為基礎的人為秩序。

「自由」是不大能以量來計算的,其實,專制國家也可能有很多自由,譬如大量的扔垃圾的自由、闖紅燈的自由、上網謾罵的自由,但這些自由不足以建構自由體制,因為它們不是基本自由。反過來說,臺灣的捷運系統嚴格禁止飲食,也不足以證明現在的臺灣是威權體制,因為在公共運輸工具中吃喝不算基本自由。

2. 有沒有組織的自由?基本自由的範圍很廣,涉及的現象和問題非常多,一個簡便的測試自由與極權分野的要點是組織自由。人的行動要發生力量,通常需要組織,自發的組織是自由的清楚表現,公民自治與自律的實踐,從這個地方很容易觀察體制的性質。中國共產黨長期壓迫既有宗教,禁止新興宗教,就是因為宗教同時牽涉到信仰和組織,可以激發很大的能動性。在戒嚴時期的臺灣,國民黨對於民間組織的控制和防範也是很嚴厲的。

3. 自由是預設的還是被允許的?在自由體制,基本自由是預設的、普遍的,在極權體制,這類自由往往是被允許和例外的。舉一個例子,中國《環球時報》的胡錫進這幾年發表各種文章,縱論中外大事,「隨心所欲不踰矩」,頗引起注意。中國是超級大國,有超過全世界六分之一的人口,按照比例,像《環球時報》這樣言論活躍的報紙應該至少要有幾十家,也應該有不同觀點、不同立場的胡錫進,但中國就這麼一家、一人,可見《環球時報》和胡錫進的自由是例外和被允許的,其所處環境的性質為何,不言而喻。

前些日子,美國前總統川普被推特公司永久關閉帳號,胡錫進高姿態評論這件事(2021/1/9)。他說:

「連美國總統的社交媒體帳號都能因為『存在煽動暴力的風險』被封,看來在每一個社會,言論自由真的不是沒有邊界的,人類尚沒有能力管理完全意義上的言論自由。這挺讓人遺憾的,但這就是現實。」

這完全是把兩個不同體制中言論自由的問題暗中偷換,把美國的例外(損失發言空間)和中國的常態(發言沒有保障)等同而觀,說成在每個社會,言論自由都不是沒有邊界的。中國言論自由的問題,恐怕不是有沒有邊界,而是有沒有起點。這是典型的泯滅自由與極權分野的話術,話術的目的,當然是在貶低自由民主體制,好像這樣就能提高中共黨國體制的身價。

今年1月6日美國攻擊國會大廈事件發生後,推特公司關閉了七萬個與此事件有關的帳號,川普的帳號是其中之一,在美國引起違反言論自由的指責聲音。不過,推特公司和其他社交媒體的這種作法沒有違憲的疑慮,因為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約束對象是國會,而社交媒體都是私營公司。有學者認為,這些作法也沒有違反一般法律,因為用戶在申請社交媒體帳號時,都已經同意了這些媒體的規範(雖然很少人會去讀),這些公司有權利關閉違反其規範的用戶的帳號。很多用戶和川普一定有不同的看法,針對推特帳號被關閉的事,已出現了法律行動,將來還會有更多的訴訟,這是美國處理權益問題的一貫途徑。近乎壟斷的社交媒體的出現,以及這些媒體對於用戶某些言論的限制和封鎖,是很新的現象,但有重要的政治社會涵義。現在關於社交媒體封鎖言論,已出現專有名詞,叫作「去平台化」或「去發聲平台化」(deplatforming),這個問題只會越來越擴大,說不定民主國家的議會和國會未來對此會有立法行動。

以上所說的,在在顯示,言論自由和其他基本自由在自由民主體制中不是口號,不是教條,而是活生生的、普遍的現實。所有現實存在的東西都會發生困難,因此,成熟的自由民主體制都有處理自由的難題的機制,這是為什麼美國會有研究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專家。在當前的世界,自由民主體制無疑面臨巨大的挑戰,有些自由民主國家甚至存在危機,是不是所有的這些國家都能順利度過危機,也難以斷定,但這並不能遮蔽一個基本事實:自由體制和極權體制有根本性的差異,大家應該對此有認識,並做出選擇。

(文章轉載自:陳弱水2021/01/31臉書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