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最想摧毀的是台灣的司法與選舉/陳嘉宏專欄
陳嘉宏

早在2024年7月憲法法庭開始審查國會擴權法案的合憲性之際,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就已經開始著手修改《憲法訴訟法》,要透過修改憲法法庭判決門檻箝制憲法法庭的運作。只是由於相關修法實在太具針對性也太荒唐,所以一開始外界並未給予太多關注。當時連藍營內部最重要的公法學者,也是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都曾公開以專文表達委婉反對的立場,蘇永欽說:「只看法案內容我也不贊成」、「本修法案其實就是對憲政扭曲的反扭曲」、「憲法法庭的組織與決策方式的規範……立法者雖有較大的決定空間,但憲法法庭就此也還可審查其合憲性。」
不過,所有一開始被認為很荒唐的修法案,在本屆立法院最後幾乎都成真。《憲訴法》在當年的9月27日逕付二讀後,以不到3個月的時間在同年12月20日透過「暴力立法」完成二、三讀。但即使如此,當時多數的法界人士甚至包括賴清德總統本人多還是認為憲法法庭終能以各種方式自我防衛,不會讓「癱瘓憲法法庭」這麼離譜的事情發生。但預期中的暫時處分始終沒有出現,憲法法庭也沒有透過各種方式讓它的審判功能得以延續,一直到事情過了約莫半年之後外界才得悉:憲法法庭真的癱瘓了,癱瘓於少數幾名立委的私相授受裡,癱瘓於3位堅持不來開會導致憲法法庭根本無法進行評議的大法官之手。
對於這3位不出席憲法法庭評議的大法官,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日前在一篇文章中寫道:「(3位大法官的)法律意見書,通篇都是在論證,至少在開議門檻這件事情上,大法官們必須以服從政治部門的決定作為天職。然而,如果國會多數修法調控憲法法院開議門檻的目的,就是為了癱瘓憲法法院的話,為什麼憲法法院還是必須執著於如此絕對的依法審判論呢?為什麼憲法法院此時就是不可以尋求自我防衛,甚至還得認份地成為政治勒贖者手上的人質呢?對於3位大法官所提法律意見書的一項根本質疑,就是這種見解,會讓《憲法訴訟法》,淪為憲法法院的自殺協定(suicide pact)。」
蘇彥圖的這篇專文是在憲法法庭「復活」後公布第2個判決文當天發表,如果沒有猜錯的話,蘇彥圖應該與本專欄先前的立場一樣,都是希望3位大法官能本於建立司法公信與愛護憲法法庭之心,於〈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之後回到憲法法庭參與後續判決。但3位大法官依舊不為所動,選擇一個繼續否定憲法法庭合法性的立場,這勢必讓憲法法庭未來的處境更加困難。在一份「全民聲援憲法法庭」的聲明𥚃,包括蘇彥圖在內的數百位法律學者肯認5位大法官所做出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並無任何暇疵,反倒是3位大法官長期缺席評議會議,還透過「職務外」行為發表聲明,才應被視同為「自行迴避」。
遺憾的是,不管這樣的論辯孰勝孰敗,也不管3位大法官有朝一日是否回到憲法法庭,司法公信在這過程中已經注定是最大的輸家。但究其實,這只是一群以權謀私的立委,透過完全不正當的立法程序隨意通過的法案,竟輕易地癱瘓了司法權,甚至讓憲法法庭的內部分裂以如此不堪的方式公諸於世;往後,來自於不同政治勢力嘲諷與攻擊憲法法庭的個案必然此起彼落,連下級法院恐怕都未必一體遵循憲法法庭的最終判決。當憲法上的終局裁判機關無法以「最後一句話」定紛止爭,台灣的憲政秩序將也就無所依歸。
公平的選舉反映民意,賦予合法統治的正當性,公正的司法透過獨立審判,維護法治與人權。所以,共產黨想顛覆台灣的民主,它的首要目標並非民進黨,而是必須努力地攻擊摧毀台灣行之有年的公平選舉與公正司法。這一次,它透過強行通過《憲法訴訟法》,讓憲法法庭陷入藍綠爭端與內部分裂,已經成功地削弱台灣司法終局裁判的正當性;接下來,藉由即將到來的中選會改組,不在籍投票強行入法,以及公投綁大選的施行,將繼續為往後的選舉競爭埋下爭議的火種。這絕非漫無目的的亂槍打鳥,而是有計畫、有系統的組合拳攻擊;但最令人心驚的是,絕大多數台灣人仍把它當成藍綠惡鬥而輕率以對。
(轉載自:《鏡報》2026/1/5 陳嘉宏專欄)

